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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资深“鹰隼玩家”淘宝上卖掉上百只珍稀猛禽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郭扬帆 汪子芳 斯问 2015-12-10 15: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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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鹿城区公安分局侦破一起非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凤头鹰、苍鹰、雕鸮等共18只。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鹿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案主犯胡某今年才20岁,据其交待,经他手卖出的珍稀猛禽,已经达上百只。前不久,郑州一名大学生在家门口掏鸟窝卖了16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获刑10年。

  一条举报线索牵出案中案 温州少年竟是资深鹰隼玩家

  胡某(化名)今年20岁,是温州永嘉人,在单亲家庭长大的他,性格有些孤僻,从小就喜欢与猫、狗等动物为伴。2013年高职毕业后,胡某并没有到外面找工作,而是帮着妈妈做胶带批发生意。

  做生意之余,胡某自己开了一家网店,售卖鹦鹉、斑鸠、画眉等鸟类。

  平时,胡某辗转于各个老鹰爱好者论坛、QQ群,年纪轻轻就成了鹰隼俱乐部的资深玩家。后来,他又在家里养起了野生的鹰隼。为此,胡某还利用自学的计算机知识搭建了一个网站,在网上交流各种鸟类的驯养知识。

  胡某并没有止步于“交流”,他自己在家里养鹰隼,并逐渐成了贩卖猛禽的中间商。从今年开始,胡某通过淘宝网、微信发布贩卖鹰隼的信息,将自己从上家那里购买的鹰隼卖给相熟的买家。

  今年9月份,鹿城公安分局治安一大队获得一条线索:有人在温州非法贩卖濒危野生动物。

  为了彻查贩卖鹰隼的利益链,警方暗地里撒下一张大网。经过两个月的调查摸底,掌握了这一利益链条上的关键人物。11月10日晚上11点多,民警在温州市区将胡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苍鹰。同日,侦查人员在上海青浦区抓获了另一名嫌疑人江某。

  八成鹰隼来自江苏卖家 温州市区花鸟市场有销售窝点

  据胡某交代,自己贩卖的鹰隼已有上百只,其中有八成来自于江苏省新沂市的陆某。

  11月15日,警方赶赴新沂将陆某抓获。在其家中,弥漫着一股很浓的鸟粪味道,地面铺着的纸板箱上,全是白色的鸟粪。靠墙的一面,堆放着几十个塑料筐和铁鸟笼。有些鹰隼被锁入鸟笼,有些则用铁链锁在楼梯的栏杆上,更有些被直接装在尼龙袋里。

  经过清点,陆某家一共查获16只鹰隼,其中两只老鹰已经死亡,被扔在角落一个不起眼的纸箱内。

  “这是瘦死的(饿死的),是从集市收来的,逮到它的老头不喂它,这两只老鹰就瘦死了。”陆某向民警交代。经查,陆某从2012年开始,就在江苏新沂收购鹰隼,并将它们卖给中间商胡某等人。

  11月17日,侦查人员在温州市区妙果寺花鸟市场内,查获了另外几名向胡某出售鹰隼的嫌疑人包某、陈某夫妇和林某。

  经林业部门鉴定,警方查获的总共18只鹰隼,总共有四个品种,分别为雀鹰、凤头鹰、苍鹰和雕鸮,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被当做宠物的鹰隼十分难养 十只一般只能存活一只

  经警方调查,胡某从2015年开始,从江苏新沂和温州市区的花鸟市场购买鹰隼,利用快递和客运大巴销往全国20多个城市,根据胡某的货运单,他最远卖到重庆。

  警方先后在福建宁德、上海、金华、温州等地抓获了5名买家,这5名买家里,还包括上海的一名20多岁的女孩子。警方找到他们时,只有福建宁德黄某家中的鹰隼仍然存活,其他的鹰隼都已死亡,或者在濒死时被放生。

  “他们的行规是‘开箱验货’,如果老鹰在快递途中死亡,卖方需要重新补发一只,或者直接退款。”经办民警介绍,胡某等人运送鹰隼的方式非常野蛮,一般在纸箱子上掏一个洞口,里面放上牛肉或者麻雀,就把箱子送到客车上运走。“快递必须保证两天内送到,不然鹰隼都会死亡。”

  民警介绍说,这些鹰隼根据品种和卖相价格不一。一般而言,红鹰和雀鹰的收购价大约每只三百元,至于凤头鹰和苍鹰,售出价高达四千至五千元。

  鹰隼的食物以活麻雀为主,再辅以生牛肉,“一只成年鹰的喂养成本很高,一天光牛肉就要二三十元。”

  温州绿眼睛保护组织创始人方明和说,鹰隼作为野生动物,非常难驯化,不能在家里长时间饲养,“鹰类在生物界处于食物链顶端,在人类环境下很难饲养成功。”

  “饲养和贩卖野生鹰隼的过程,就是一个杀戮的过程。”民警叹息,野生鹰隼非常难繁殖,查获的这些鹰隼,被当成宠物饲养后,十只最多只能存活一只。

  延伸阅读

  贩卖珍稀动物是重罪

  经办民警透露,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甚至非法运输,都会构成犯罪。

  不久前,郑州一名大学生小闫在家门口掏鸟窝,将所得的16只幼年燕隼出售,获利1000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半。

  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衢州人占某收购、贩卖穿山甲300余只,警方还在其仓库内查获穿山甲制品、胚胎及熊掌等物品若干。后来,占某被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4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两名帮忙送货的雇员也被处以5年两个月的有期徒刑。

  而在本案中,胡某贩卖的鹰隼多达上百只,他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猛禽销售为何走俏

  作为处于食物链顶端的猛禽,由于其珍贵性,在阿拉伯国家,玩隼向来是一种“彰显地位的奢侈运动”,一般只有王室和达官贵人才有资格玩。鹰匠们也在迎合这种商品化炒作,将猛禽个体的价格炒得越来越高。

  调查显示,阿拉伯国家每年需要从他国购入6000~8000只猎隼,而所谓被驯好的猎隼在其国内的价格最高可至17.5万美元。这直接导致我国不法分子的走私活动十分猖獗。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原本拥有隼数量很多的新疆地区,隼的数量也急剧减少。

  对猛禽的占有欲,并不仅限于阿拉伯。在我国,金雕、苍鹰甚至红隼都是国内“鹰猎爱好者”的目标。但是,在我国,所有的猛禽都是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也就是说,在我国你看到的“玩鹰的”有很大可能是违法的。

关键词:非法贩卖,刑事强制措施,野生动物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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