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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两起久拖未执案件

来源:河北法制报 作者:刘文利 张雷 赵金勇 2015-11-18 15: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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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先后赴北京市朝阳区、唐山市高新区开展强制执行清场行动,效果显著。这次大规模强制执行也是唐山中院对试行审执分离改革成效的一次检验。

  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贾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产被拍卖后,案外人赵某一直非法占据该房产搞商业经营,致使被拍卖房产不能交接。通过拍卖取得该房产的所有人申请唐山市中院执行局强制执行。11月9日,唐山市中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和法警40余人、警车11辆,对被拍卖的房产进行强制交接。9日上午10时许,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执行方案,干警们对商铺内的酒品、家具、杂物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指挥搬家公司将清点登记的物品进行搬运装车。清场行动进行不久,案外人赵某夫妻现身,阻碍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到下午2时40分,清场完毕。经过采取强制措施和法制教育,案外人赵某承认了错误,配合执行人员对清理的物品进行确认,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被拍卖房产交接手续。

  申请执行人唐山某矿山装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山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伙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通过拍卖获得被执行人位于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被执行人不自行退场,申请执行人申请唐山市中院执行局强制清场。11月12日,市中院执行局组织警力100余人到达现场。在强大执行阵势威慑下,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配合清场行动。执行人员带领申请执行人一方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对场内的钢材、机器、办公楼内物品进行清点。最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执行人接管了被长期非法占用的场地,被执行人承诺在一个月内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清空。

  唐山中院组织的强制执行清场行动,是自7月1日全面推进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的较大规模行动。通过集中力量强制执行,依法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树立了法律的权威。

关键词:拍卖,合伙纠纷,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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