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干部虚构拍卖公司“借”7千多万 因诈骗罪获刑
低价购走私品高价卖? 一干部诈骗千万元被判15年 防城港市一名边防干部以可通过关系将走私物品低价买进高价拍出为由,骗取数千万款项后用于个人花销。8月11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唐某因诈骗1309.16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开始,在防城港市公安边防部门工作的被告人唐某,向张某、李某、董某、傅某等人谎称,自己可以通过关系买到待拍卖的查扣走私物品,然后提高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到高额的利润。唐某希望张某等人借钱给他,并许诺给予5%、8%、10%、11%不等的高息进行回报。张等5人信以为真,相继借款给唐某。 收到借款后,唐某采取后款还前款、东墙补西墙的方法,陆续多次向张某、李某、董某、傅某、汤某等人骗取借款。 从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唐某多次收到张某的款项共1377万元人民币,收到李某的款项共2365.25万元人民币,收到董某的款项共443.9万元人民币,收到傅某的款项共3040万元人民币, 收到汤某的款项3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唐某所骗得的借款并没有用于拍卖行做生意,而是用于赌博、归还个人债务、支付利息以及按揭购买房产、汽车等个人开销。 至案发时止,唐某尚欠张某等5名被害人总共1309.16万元无法归还。由于自感没有能力偿还,债主又追得紧,唐某于2014年8月4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中,被告人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没有异议。鉴于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此外,被告人唐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也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8月11日上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查封在案的房产和扣押在案的轿车,并依法追缴被告人唐某出资部分,所得价款按受偿顺位返还被害人;对被告人未退出的诈骗所得,继续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记者周隆富 通讯员牙政远) 相关新闻: 《虚构拍卖公司 “借”了七千多万元》后续 “借”款人因诈骗罪一审获刑15年 防城港边防干部唐某虚构公司,以高息为饵向朋友借款7000多万元,最终因1300多万元无力偿还,被公诉机关起诉(本报6月25日A2叠7版曾作报道)。8月11日上午,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唐某谎称可以通过工作关系,低价买到待拍卖的走私物品,提高价格转卖给他人,从中赚取到高额的利润。为此,他虚构了一家拍卖公司,先后向张某某、李某某、董某某、傅某某、汤某某等人借款,并许诺给对方每月5%~11%不等的高息回报。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期间,唐某共借款7000多万元。 然而,拿到借款后,唐某并未用于拍卖公司的生意,而是用于六合彩赌博、购买别墅、小车等个人开销。由于利息太高,他不断借款来偿还此前的债务,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至案发前,他尚欠张某某等5人1300多万元无力偿还,被迫到警方投案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没有异议。但其辩护人提出,除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外,唐某还向他人借款1900多万元,偿还本息达到2450万元,超出的500多万元,司法机关应该予以追缴,并据此扣减被告人的涉案数额。 对此,法院认为,唐某偿还案外人的本金及高额利息,是他对所掌控财产的自行处分行为,产生的这500多万元利息,法院不予扣减,由被告人自行承担未能退还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法律责任。因此,法院不采信辩护人的意见。 法院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他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在庭审中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依法对其房产、小车等作出处置,继续追缴诈骗所得,返还被害人。(南国早报 记者赵劲松) 新闻回顾: 防城港一名边防干部利用高息为饵,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 不断借款,因涉嫌诈骗受审 虚构拍卖公司 “借”了七千多万元 唐某在被告席上受审。 防城港一名边防副营级干部,虚构出一家拍卖公司,谎称可将待拍卖的走私物品“低买高卖”,再以高息为诱饵向朋友借款。在利息越滚越大的情况下,他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借款7000多万元,最终有1300多万元无力偿还。6月23日,防城港市中级法院以涉嫌诈骗罪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1 虚构拍卖公司 高息跟人借款 33岁的唐某是防城人,此前为防城港市一名副营级干部。2011年年底,因贪图高额利息,他将230万元借给东兴市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不料,一年后,该公司因老板曾某到境外赌博,欠债上亿元而倒闭,他的这笔借款无法追回。 唐某说,230万元的款项中,他向亲友借了200万元。事发后,众人向他追讨本金和利息,他无力偿还,只好再向别人借款来填这个“窟窿”。然而,他知道如果没有一个光鲜的理由,别人是不会借钱给自己的,便开始挖空心思地寻找“名目”。 在边防部队工作多年,唐某参与过多次打击走私行动,他了解被查扣后的走私物品一般都会进行拍卖。于是,他谎称自己和朋友成立了一家拍卖公司,当有关部门委托拍卖被查扣走私品时,可以通过关系,在公开拍卖时低价购进,然后再高价卖出。 虽然有了“公司”,但如果没有利益,别人也不会爽快地借钱。为此,唐某花下血本,表示愿意以月息8%到10%的高息借款。如此一来,不少人都愿意借钱给他了。 2 “雪球”越滚越大 只好拆东墙补西墙 2012年12月,唐某先向“干妈”张某借款。借来的首笔45万元,除了一部分用于偿还此前的债务外,他还打算通过买“六合彩”来获得意外之财,以期早日将债务还清。然而,接下来的结果证明,他走上的是一条不归路。经调查证实,他花费在“六合彩”上的钱超过了400万元。 唐某说,在向张某借款的同时,他也用同样的理由向李某、董某、傅某等人借款,且支付5%~11%的月息。检方查明,从2012年12月至去年7月期间,唐某先后收到张某借款1377万元,收到李某借款2365.25万元,收到董某借款443.9万元,收到傅某借款3040万元,收到汤某借款30万元。 “有人借了20万元给他,连本带利获得50万元。”主办此案的法官牙政远说,唐某每个月都支付利息,但由于利息太高,不断借款来偿还此前的债务,“雪球”越滚越大,他陷入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李某表示,他曾问唐某如何保障他的资金安全,并称要去拍卖公司看实物,但对方表示“有领导参与在内,不能给外人知道”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而且,唐某每个月都按时将利息支付到他的卡上,让他误以为对方的生意很好,也就没再过多追问。 然而,唐某在骗得借款后,并没有用于拍卖行做生意,而是将所骗借款用于赌博、归还债务、支付利息及购买别墅、车辆等个人开销。 3 无力还债去自首 受审时当庭悔罪 去年8月4日,因无力偿还巨额借款,唐某主动向东兴市公安局投案。案发时,他尚欠张某、李某、董某、傅某、汤某等人1300多万元无法归还。去年11月11日,他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6月23日,此案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除了认为少部分诈骗款项属于普通借款性质外,被告人唐某基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悔罪。他说:“整个犯罪过程我抱着侥幸心理,走一步算一步,没有想过退路,导致越陷越深。”在做最后陈述时,他希望能够得到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面对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通过自己的努力减轻受害人的损失。 由于被告人是国家执法人员,且该案社会影响恶劣、涉案数额较大。当天上午,在结束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宣布休庭,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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