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司法局:发挥自身职能 积极谋求作为
近年来,枣强县司法局在“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司法行政工作斩获颇多:枣强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张秀屯村被省司法厅、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局长刘战国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周星辉、孟宪珂等三人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枣强司法局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戮力同心,书写了一曲积极作为、争先创优的赞歌。 加强法治宣传,构建“大普法”格局。一是推进普法教育制度机制建设。该局充分发挥对全县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安排部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年度普法任务,争取县四大班子的支持和重视,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二是紧贴中心,促进发展,法制宣传不断深化。与县工商联组织开展律师进企业活动,对重点企业进行免费法律体检,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发挥县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作用,对于全县的重要决策、重大部署都积极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近年来,该局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和听证会80多次;深入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都组织多部门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全县实现了报纸上有文字、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媒体上有动态,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每年组织大规模的“三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解决实际问题。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集中解答广大群众在民商事活动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人民调解、律师服务、公证业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医学鉴定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疑难。三是大力实施3311工程。协调全县执法部门在县城两个重点社区集中设立了百余块法制宣传栏,与住建局联合在唐林乡李进伯中心社区搞了法制文化墙,协调20多个执法部门正在恩察镇区打造高标准的法治文化一条街,与县教文体局联合拟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该县还以“报刊化”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如该局的《枣强法治》、公安局的《枣强警方》、消防队的《枣强消防》、食药监局的《枣强药检》等小报在法治宣传上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县电视台开辟的“枣强法治在线”栏目已播出20期,社会反映很好。该局还充分利用局司法行政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广泛宣传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法规,打造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今年以来,该局编发外宣文稿50余篇,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等媒体刊用30余篇。四是深化“法律八进”开展“法治八建”活动。为重点企业举办法律培训班20余次,举办了全县妇联干部、住建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培训班,和政法委、妇联、政府法制办、应急办联合开展了十多次推进平安建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减灾防灾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高度重视。该局组建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在人民调解工作上实行局领导包乡、股级干部包司法所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每月召开一次乡镇司法所长调度会,听取人民调解工作汇报,及时给予指导解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了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队伍,全县553个行政村,每村至少3名专兼职调解员,11个乡镇都设立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高素质,增强干好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定期普法制度,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群众中树立依法办事观念,有效预防矛盾纠纷发生。建立了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警、排查制度,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司法所每月上报人民调解工作情况,重要情况及时上报。推行矛盾纠纷首问责任制度,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明确专人调处,确定包案责任人,直到制作调解协议书案结事了为止。坚持立账建档制度,对每一起矛盾纠纷都建立台账,制作调解协议书,建立专档,以备回访。坚持重大纠纷领导督办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掌控、亲自化解、亲自督办,预防矛盾纠纷激化。四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在村(居)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经发现矛盾纠纷和问题,及时以法律的正能量回馈当事人,依法依理解决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700余件,消除了矛盾隐患,解决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化法律服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深入实施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积极为企业、民生事项和“三农”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与政府法制办联合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大力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力的发挥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今年以来为村(居)解决矛盾和问题100多件。二是抓好律师工作。通过积极推荐,该局两个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公证处主任三位同志于今年3月份成为县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加强了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接待104人次,该局律师参与了18起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处置。派律师到县信访局轮流值班接访,为上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引导他们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今年以来律师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209件,法律服务所办理案件95件,三是搞好公证服务。公证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对死亡人员、残疾人员涉及的在粮食补贴、种子补贴、困难救助金、医疗救助金等公证事项上给予了减免收费的公证服务。公证处两人常年在县政务大厅搞公证宣传和办理部分公证业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积极配合全县农村中心工作,努力搞好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审查、修改、完善流转合同,使农民放心流转,项目法人安心投入。四是抓好司法医学鉴定工作。今年办理了197例司法医学鉴定,为当事人和办案机关提供了客观科学公正的鉴定结论。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了社区矫正执法检查专项活动,对目前在册的395名社区服刑人员一一进行了核查,对发现的手机欠费停机、口头请假不写请假条、档案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及时予以整改。专项活动中,提请收监1名,警告处分5名。建立并落实了社区服刑对象须知告知、重点人员纳入县局重点管理等4项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有力。今年以来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7名,完善了档案,落实了监管措施,没有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二是加大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力度。落实必接制度,及时建档立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有困难的协调民政、人事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已建立的两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了规范、提高,在县城又增设了一县级安置帮教基地,同时协调民政等部门落实帮扶政策,共为两类重点人员解决实际问题20人次。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该局紧紧围绕“机构规范、管理规范、服务规范”的要求,逐渐形成了局机关——部门——乡镇为主体的法律援助立体网络体系。目前全县有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乡镇11个,重点部门15个,延伸了法律援助触角,保障了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另外该局还和县妇联联合在乡镇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平台等有效载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程序、业务范围等,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认知度;通过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的学习培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工作业务范围,法律援助中心出台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有效规范了工作行为,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开展。今年以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2件,为困难群众撑起一片公平和正义的蓝天。 |
关键词:三严三实,法制宣传,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