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剽窃现象席卷一流学府 科研圈如何重拾“斯文”
导语:日前,认证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院”的新浪微博博主“刘钢”在多位网友、学者的批判声中,承认了其8日发表在科学网上一篇介绍“天堂手术”的文章盗用了吕洛衿于7月2日发表在《南方周末》的文章,针对网友的质疑,刘钢的傲慢回复和言论再次引发舆论对“学术不端”的热议。
神回复:“我承认那篇文章就是剽窃了,又当何如?” 10日,微博名为“勿怪幸”的《换头术,最大的难点在哪里》一文作者吕洛衿在新浪微博上贴出刘钢文章“盗用”截图,称“太不像一个科学人该做的”。随后,刘钢在微博中回复,如“没见过我这样不要脸的吧”“敢开除我”等言论引起上万名网友的声讨。 记者梳理网民观点发现,部分人认为学术造假、文章剽窃严重污染学术生态,重创学术界的威信;另一部分认为,盗用他人观点,并且行为被曝光,至少应该诚恳的承认错误并道歉。 而刘钢一句“我承认那篇文章就是剽窃了,又当何如”的言论无疑再次激怒网民,微博名为“Speckles_窝囊废”贴出刘钢2014年针对学术不端现象的反思文章《中国科研成果评价的反思》,对剽窃行为的批判看法。出人意料的是,有网友发现,这篇反思文章同为抄袭,段落引自时任清华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鲁白写于2010年的博客文章《科学上的不正当行为》。 看来,抄袭并非偶然所为。对此,不少学者表示,文章剽窃不但破坏高校学术生态,还会对大学生及年轻的科研从业者养成严谨的治学之风带来负面影响。 学术造假大行其道,究竟谁之过? 论文剽窃、学术造假早已不稀奇,由此滋生的“黑论文经济”和“学术不为”令学者、教育者痛心。记者统计发现,近5年来,仅被媒体曝光的国内学术造假事件就高达二十余例,其中不乏国内一流学府及权威科研院所的资深学者,甚至还有人因“一路抄袭”丢掉学位、职位甚至官位。 科研学者无心学术创新,致力于抄袭,究竟谁之过? 受访学者认为,学术界竞争白热化、创新需求水涨船高,“不发表即出局”与“非升必走”的科研与职称的双重压力致使学者必须重视论文发表,然而目前科研水平的限制和整体科研氛围的缺乏,导致不少科研人员无力潜心研究,是“剽窃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李志民提供的数据显示,ESI高被引作者从2002年的7人增加到2015年的141人,学科前沿领域带头人数有了一定增幅,意味着虽然我国科研经费投入有所增加,科技设施和环境不断优化,但我国基础研究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科学研究的生产力与创新力却乏善可陈。 同时,不甚规范的学术评价体系、大跃进式的量化学术评价标准,也是诱发“学术不端”的重要原因。走门路、找枪手、买版面、明抄袭,多少暴露出有晋升和科研需求的学者的侥幸,在学位、职称、荣誉的诱惑面前,部分学者铤而走险。 有受访学者认为,学术造假与个人品德脱不了干系,不负责任的研究态度会让他们丢掉学位、教位、职位、官位。 如何守住“学术清白”净土? 北京建筑大学教授秦红岭说,学术剽窃盛行与学术诚信制度及学术不端处理机制不健全有关,同时也与写作引用规范训练不足、版权法律意识谈薄有关。 在现行学术评价体制下,学术免不了沦为科研者换取荣誉、谋取官位和财富的手段,加上学术规范的缺位,论文剽窃等行为蔚然成风也便不难理解,但这并不能成为学术造假的理由。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赵国庆等专家认为,根据学术剽窃的动因不同要区别对待,如果发生非故意剽窃,需以加强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为主;针对因学位、考核、职称等的学术剽窃,应在制度设计上予以规定,如分类培养和分类考核;对于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应降低论文发表要求;对于急功近利“有意为之”的学术剽窃,需加强惩处力度,提高学术腐败成本。做到让不小心者不会为、不情愿者不需为、有意为者不敢为,维护清正的学术之风。 抄袭还有理,底线还在不在? 一则是,微博认证中国社科院哲学院研究所研究员的刘钢博士,在其博客涉嫌几乎全文抄袭他人科普文章,承认剽窃却不悔改,面对批评,更反问“什么是脸”;另一则是,动画片《汽车人总动员》被指制作粗糙,还涉嫌抄袭皮克斯动画电影《汽车总动员》,明明动画造型、人设、海报概念都一样,且海报还设计用轮胎把“人”字遮挡以“傍”片名,导演卓建荣却不以为意,且站在高高的道德制高点上教育群众,“不能与国外大片比制作场面,我们比的是故事的思想性。”这当真让人哭笑不得。 说来,内容创作涉嫌剽窃,“抄袭”痕迹如此明显,被网友发现,指责了几句。按理,这时涉嫌抄袭的当事人如果不能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辩证清白”,那就该虚心接受批评,真诚道歉。但是当事人偏偏不!反而是一个傲慢回应网友“那篇文章我就是剽窃了,又当如何?”,另一个则强悍反击痛骂广大质疑者是“新时代的汉奸!” 当事人如此“无知无畏”,甚至可以说是不以为耻、斯文扫地,秀出了作为高级知识水平的文化创作人不该有的“下限”,祭出的底线之惑,真不知让人作何观感——不耗精力去厚积薄发和创新创造,抄袭还有理啦?不花时间去打磨品质和提升水平,抄袭成了可被接受的捷径吗?我们并不讳言,在实现创新过程中,离不开吸收学习先进技术、知识,但这并不能为涉嫌侵权的所谓模仿,做哪怕是道德上的合理性辩护。更何况,鼓励创新中的借鉴学习,和恶意抄袭侵权违法就该付出制度成本,根本就不能混淆。 学术抄袭哪国强?居然不是中国! 近日,美国《科学》杂志刊登了一篇有关学术抄袭全球分布的有趣结论。这个结论是由arXiv在线数据库上数十万论文数据分析得出的,数据显示,德国、美国、日本等国论文“借鉴”的概率相对较低;伊朗、保加利亚等国最为严重;中国的论文抄袭率居中游。 地图中以黑色标记的国家剽窃率相对最少。德国提交的9201篇论文中,被标记的论文有297篇,概率在3.23%,世界最低。美国紧居其后:提交的26052篇论文中,被标记的有1236篇,概率在4.74%。“黑色阵营”中还有日本和澳大利亚,被标记的概率分别是5.65%和5.89%。 第二梯队是地图上的“暗红色阵营”,代表国家有巴西、印度和中国。其中巴西被标记的论文概率为8%,印度为10.99%,中国则是10.8%,提交的6372篇论文有688篇被标记。 “引用”他人著作最严重的国家是地图上大红色的区域,有保加利亚、埃及和伊朗,其中保加利亚的被标记概率超过了20%。埃及和伊朗分别是18.91%和15.56%。 (据长江日报,新华网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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