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晋江公安局长索贿警方回应称“恶意诬陷”
近日,有网民在微博上实名举报晋江市公安局局长索贿3000万元,引起舆论关注。晋江警方回应称“捏造事实、恶意诬陷”,晋江市公安局长表示已向纪检部门申请核查其廉洁状况。 2月19日,网上一篇博文称,2013年1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操控市公安局以“买卖承兑汇票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刑拘陈进宾等9人共计97天、冻结存款4800多万元。陈文荣通过办案民警多次索贿3000万元,并称“打款后可以让政法委协调把案件消化掉”。 该博文称,“此(拒绝)后,他们(晋江市公安局)便开始捏造各种莫须有罪名陷害我们。”该微博还贴出一张疑为陈文荣所住房屋的照片,质疑该公安局长住“超豪华别墅”。博主表示,已将此事向中纪委和福建省纪委实名举报。 23日晚间,晋江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系接到当地人民银行移交的线索侦查抓人。2014年11月18日,该局在接到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后,便对涉案的相关存款进行解冻。“实际情况是,在此案办理的过程中,陈进昌等人多次欲行贿我局办案民警被拒绝后,托中间人向我局提出捐款要求,我局不予理睬,坚持依法办案,陈进宾随后恶意诬陷。”晋江市公安局称,所谓“索贿3000万”更是捏造事实、恶意诬陷。而陈文荣所住房屋已按规定向组织报备,绝非超豪华别墅。 爆料人陈进宾昨天表示,不方便说太多。陈文荣称已向省市纪检部门、泉州市公安部门等提出申请,对自己的廉洁状况进行核查。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丁兆增律师表示,在检察机关已经对陈进宾等人“非法经营罪”和“骗取贷款罪”不予起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的做法显得“并不合适”,也可能涉嫌“滥用职权”。 |
关键词:公安局长,索贿,诬陷 |
责任编辑:李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