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电脑里存已故亲人照片 被盗后索精神赔偿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厨师龚某称被盗电脑内存有过世亲人照片和视频,向单位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龚某诉称,从2014年8月25日开始,他的行李由所供职的餐饮公司保管。5日后,他发现行李箱被撬,内装笔记本电脑被盗,笔记本电脑中有他已过世的母亲和祖父母的照片和视频,且自己并无备份。该事件使他内心受到极大伤害。他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赔偿电脑损失29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餐饮公司辩称,龚某的笔记本电脑确实在单位丢失,但是笔记本电脑是3年前买的,餐饮公司同意赔偿电脑损失2000元。另外,餐饮公司不认可电脑中有龚某家属的照片和视频,不同意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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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