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80后聋哑小伙“组团”盗窃 数罪并罚分别获刑
中新网衢州11月27日电(施佳秀 洪俊杰 赖之初)三名80后聋哑小伙组成盗窃团伙,作案时,他们1人故意拿东西不给钱,引店主追出索要,1人望风,另1人趁机潜入店内行窃。利用这招调虎离山计,3人多次盗窃成功。记者27日从浙江龙游法院获悉,三名小伙分别被执行有期徒刑4年3个月至4年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吕女士在浙江龙游经营一家左邻右舍超市。2012年6月16日,吕女士独自在店中。下午1时许,店里进来一名小伙子,二话不说就拿起柜台上的一瓶“枝江大曲”、一瓶“劲酒”、一瓶“五加皮”拎着往外走。见店内东西被人莫名其妙拿走,吕女士赶紧离开收银台追出店外。 在店外100多米的地方,吕女士拦下了拿酒的男子,并责问他为什么要随便拿东西。拿酒的男子嘴里咿咿呀呀说了一大通,同时用手比划。吕女士这才发现这小伙子是聋哑人。经过一通艰难的交涉,吕女士从该小伙手中拿回了三瓶酒。 回到店里后,下午2点多,吕女士打开柜门准备拿柚子吃,随手将放在柚子上面的手拎包拿出来,这时她感觉不对,包很轻的样子。她就马上打开包,大吃一惊,里面的35500元现金不见了。吕女士这才明白,自己中了调虎离山计。等她再次追出店外时,那名聋哑小伙已不见踪影。吕女士赶紧报了警。 随后,龙游警方抓获本次作案的被告人侯某、大刘(化名)、小刘(化名)三人。 经审查,三名80后被告人都是聋哑人,来自河南、吉林等地,因为不想工作,就结伙四处流窜盗窃,之前3人曾在浙江磐安县用类似的手段盗窃。 经依法审理后,法院认为侯某、大刘、小刘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三被告人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磐安盗窃),应实行数罪并罚。遂法院判处侯某、大刘、小刘有期徒刑1年至1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连同原判期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3个月至4年1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3500元返还被害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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