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 以入矫教育为主
记者从昨天(26日)召开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全省将着力建设社区矫正培训中心、警示教育基地、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基地等“三个基地(中心)”,其中,我市“依托戒毒场所建立社区矫正培训中心”经验,将在全省推广。 据了解,自今年8月份起,市司法局创新性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目前已经进行了7期。根据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参加培训的人员共有三类。包括新接收的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参加集中教育培训。1、入矫时间在60天以内,社区矫正期限在3个月(含)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年龄在70岁以上和生活不能自理的除外)。2、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受到两次警告处分的。3、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有关规定,尚未受到警告处分但有必要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的。每月定期组织两期。每期培训三天。第一期培训班于8月25日正式启动。 集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入矫教育为主,还包括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教育。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托戒毒场所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培训,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重要载体。目前已经进行了7期,800余人接受了集中教育培训。 |
关键词:社区服刑,教育培训,社区矫正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