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领到拆迁款不还债 “老赖”犯拒执罪获刑两年半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11-21 17:26: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中新网宁波11月21日电(记者 何蒋勇 通讯员 于珊婉)欠下千万元巨款的“老赖”,恰逢拆迁,一家人可获340余万元补偿款,未曾想,“老赖”拿到拆迁款却恶意逃避执行,不但不主动履行,还带着钱款外出,边游玩边赌博。近日,该名“老赖”被浙江省宁波市宁海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陈某,五十余岁,宁海人,早年间在宁海经营一家文体用品公司。刚开始,公司的生意不错,但后来因为投资亏本,资金运转出现困难。加上陈某喜欢赌博,疏于管理,于是开始四处借钱维持生产,积年累月欠下数额不小的债务。

2007年,陈某的9名债权人分别向宁海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归还欠款。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陈某及其妻子潘某共同归还欠款1000余万元。后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有800余万元尚未履行。

2013年,陈某听闻自己家的老房子拆迁,一家5口人可获得340余万元的补偿款,其中陈某和潘某夫妻俩可分得170余万元。一方面他欣喜有钱可分,一方面又担心钱没进口袋就被法院冻结,或者被其他债主追了去。这么一想,陈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委托儿媳出面帮其办理了相关手续领取了补偿款。

后陈某逃到了天台县,然后开始在天台、新昌、宁波等地边玩边赌。今年5月,陈某在天台县的一家旅馆内被抓获,而潘某目前依旧在逃。

11月20日,宁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陈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据悉,近年来,宁海法院不断增强执行威慑,加大执行惩戒力度,积极寻求破解执行难路径。今年1至10月,共办结执行案件3799件,对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拘留202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253人,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93人,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布失信黑名单2443人,移送审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6件。(完)

关键词:老赖,陈某,拆迁,获刑,拒执罪,补偿款,被执行人,执行判决,司法拘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