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街道卫生院院长收受药企贿款25万 获刑5年
中新网昆明11月14日电 (王艳龙 李斌)记者14日从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当地一街道卫生院院长舒廷鑫受贿案,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舒廷鑫担任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在从云南太阳鸟药业有限公司、云南东昌医药有限公司购进药品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云南太阳鸟药业有限公司尹某某给付的现金19.6万元,云南东昌医药有限公司王某某给付的现金6万元,共计收受现金25.6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舒廷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犯罪行为发生后,被告人舒廷鑫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赔受贿款24.5万元,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舒廷鑫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舒廷鑫有期徒刑五年,继续向其追缴11000元的违法所得。 东川区卫生局等1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了此案审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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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