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老外酒驾被判拘役两月 翻译陪同社区矫正
老外酒驾被判处拘役两个月,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司法部门获悉,日前,荔湾区西村司法所依法接收首例外国籍社区矫正人员。 老外酒驾被判危险驾驶 据荔湾区司法部门介绍,近日,荔湾区司法局西村司法所依法接收了一名身份较为特殊的社区矫正人员陈强(化名)。陈强为外国籍公民,是西村街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接触到的第一位外国籍社区矫正人员。 原来,陈强因在我国酒后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按照相关规定应接受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的社区矫正。西村司法所对陈强举行了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宣告接收其为社区矫正人员。 翻译陪同社区矫正 宣告仪式结束后,荔湾区西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陈强保证人的翻译下,指导其签订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保证书》,向其发放了社区矫正人员须知,并分别与相关矫正工作小组成员和矫正监护人(保证人)签订了《社区矫正责任书》。工作人员介绍,司法所所长和驻区司法警察对陈强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并进行了初次谈话教育。陈强表示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接受西村司法所的监管和教育,以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行为。 (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范志桥) |
关键词:酒驾,拘役,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人员接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