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粮油钱遭到拖欠 商铺起诉美食城索赔
因粮油钱遭到拖欠,个体户王某起诉美食城索赔,美食城则以是店铺(以下简称档口)拖欠为由推诿。昨天记者获悉,经法院一审判决及二审调解,美食城同意给付货款1.8万。 粮油个体户王某于2013年9月至同年10月期间向美食城的9号档口供应粮油。王某说,他向美食城供应粮油,每次送货均有美食城档口员工签字,但拖欠该笔货款至今未付,并就由谁支付货款的问题发生争议。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美食城支付1.9万余元剩余货款。 美食城表示,其作为本案被告主体不适格,美食城与王某之间没有签订过买卖合同,收取粮油的9号档口员工并非美食城工作人员,王某应当直接起诉9号档口承包人,而不应由美食城承担相关付款义务。 一审法院认为,9号档口为美食城所有,各档口对外统一使用美食城的标志,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标志,王某有理由相信其与美食城之间业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故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美食城不服继续上诉。最终双方调解,美食城同意于1个月内给付王某货款1.8万元。(记者孙思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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