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人因琐事上法庭 老太不便出庭法官上门庭审
两个老人因邻里琐事闹上法庭。其中,78岁的老人因身体不好,向法庭申请了由法官前往当地开庭的“就审”。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法官在距离双方当事人最近的昌平区法院南口法庭审理该案,并对现场进行勘查认定案件事实。 78岁的李大妈和70岁的康大妈是多年的邻居,因一间棚子两人打起官司。李大妈起诉称,被告2011年建棚子后,导致她家出门道路狭窄。今年5月,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康大妈所建的棚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直接导致通道变窄影响李家出行,故应予拆除。 一审判决后,康大妈不服,上诉至市一中院。因康大妈患有比较严重的腰椎疾病,行动不便,于今年6月申请二审法官前往当地开庭。考虑到二位老人的实际情况,以及该案的案由——相邻关系之间的排除妨害纠纷,合议庭决定前往距离双方当事人家最近的昌平区法院南口法庭审理该案,这样既能方便两位老人参加诉讼,又有助于更好地通过现场勘查来认定案件事实。 二审庭审过程中,康大妈认为,其1984年盖了涉诉的棚子,2011年只是翻建了一下,通道留有两米七宽,并未影响对方通行。 李大妈提出,小通道还有一个水沟,去掉水沟也就剩一米三四宽,对其出行造成了严重影响。无论怎样,都不应该在其家门口盖房子,影响她家的通行。 庭审结束后,三位法官又前往双方当事人住处查看本案争议的小棚子的实际情况并进行现场拍照和记录。周围居住的群众纷纷向法官讲述了两家人纠纷的起因和村委会调解工作的情况。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孙思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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