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中国

"3Q大战":360被判赔腾讯500万 腾讯称"惨胜如败"

http://www.hebei.com.cn 2014-02-25 09:04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始于3年多前的“3Q大战”昨日(2月24日)迎来第一场终审。昨天下午15时,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阐述法院意见后,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法院的一审判决——360需向腾讯赔偿500万元,这也是这场官司的终审判决。

  2010年9月奇虎360推出隐私管家,指责QQ软件窥视用户隐私文件,随后发布“扣扣保镖”安全工具,称能够帮助QQ用户更好地保护隐私、防止盗号。随后腾讯方面强硬回击,发布了《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二选一”。

  这场战火最终蔓延到了法庭。奇虎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腾讯诉奇虎360公司的“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先后在广东省高院进行一审,360两次败诉后均选择上诉。而昨日的公开宣判即是针对2013年12月4日腾讯诉奇虎360公司的“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的公开庭审。

  昨天下午,在长达20分钟的宣读判决书过程中,审判长分别就案件的5个焦点作出一一解答,最终判定认为:“市场经济是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自由竞争能够确保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但市场经济同时要求竞争公平、正当和有序。”本案中,奇虎公司、奇智公司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QQ软件的运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软件用户群,并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360安全卫士,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对判决结果深表遗憾。”360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过此次判决对360公司的发展没有任何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产品的创新构成干扰。360方面表示,早在2010年11月,公司已经应工信部的要求,召回了上线仅一周的“扣扣保镖”产品。“最高院昨日作出的终审判决,只是对三年前的‘扣扣保镖’产品重新进行了认定,并不会对360公司的发展造成任何影响。”

  而作为胜利方的腾讯却用“惨胜如败”来表述对昨日宣判结果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360需向腾讯赔偿500万元,这也使得此案成为目前国内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中判罚金额最大的案件,已经超出不正当竞争案50万元的法定赔偿标准。

  “这场官司对国内互联网行业法律纠纷有着一定标本意义。”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对记者说,最高院对互联网的技术创新和不正当竞争做出厘清,技术创新同样要以不侵犯他人合作权益为边界,这对频频爆发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互联网公司来说有着一定警示作用。

  不仅如此,在赵占领看来,最高院最终审定的500万元赔偿额也是一个信号。“金额上的突破意味着以后再发生类似案件,侵权方的侵权成本将越来越高,或将出现越来越高的赔偿额。”(张倩怡)

关键词:3Q大战,,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贺宏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