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规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高层建筑火灾频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建筑火灾也时有发生,如“3·27”城市大酒店火灾、“1·2”德汇火灾、“3·2”国贸大厦火灾等,上述火灾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凸显。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新疆全区已有各类高层建筑2671座(含已投入使用和在建高层建筑),通过立法来规范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自治区人大代表王育新近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指出,考虑到立法层级问题,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消防条例进行了修订,对新疆各项消防工作进行了规范,所以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领域再专门制定条例的可能性不大。 王育新建议,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规章形式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解决多产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分散不落实问题、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使用维修基金难的问题、完善建立有关职能部门高层建筑联合监管机制,解决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占用高层建筑消防车通道、扑救面、防火间距等突出问题。(潘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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