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老师持发令枪抢劫三家加油站被判五年
孙某 为还赌债铤而走险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 “如果我知道后果这么严重,无论如何也不会这么干的。”1986年出生的孙某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中学体育老师,并且成家立业。然而,为了偿还赌债,孙某铤而走险,拿着单位的发令枪,在一个晚上连抢三家加油站内的便利店,抢得现金一千余元。昨天,房山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被告人强调没有预谋 昨天,被告席上的孙某已是头发花白。对于检方指控的抢劫罪罪名,孙某表示无异议。 由于孙某拒绝陈述案发当天经过,只得由公诉人向其提问,还原事发经过。 “去年7月下旬,我在牌局上被人下了套,被骗了七万多块钱。”孙某说,他用透支信用卡的方式偿还了赌债,但没敢把欠钱的事和妻子说。 “那天快到还款日了,我没钱还,就想着出去弄点钱花。”但孙某否认自己提前预谋抢劫加油站便利店。“我没有预谋,口罩帽子和手套都是家里装修时用的,用完就扔车里了,发令枪也是之前朋友借用完还给我后就放在车上的。”孙某说。 第三次抢劫中途放弃 在公诉人的提问下,孙某陈述了三起抢劫案件的事实经过。 2013年8月11日23时左右,孙某驾车来到第一家加油站附近。便利店内只有一名男员工,第一次下手,孙某抢得789元。 两个小时后,孙某来到第二家加油站,站内只有两名女员工。加油站内的监控录像显示,孙某右手掐着一个女员工的脖子,左手持发令枪指着柜台内另一个女员工,让其把钱都装在布袋子里。这次孙某抢得现金340元以及8袋开心果和7盒口香糖,抢得物品经鉴定价值125元。 据孙某交待,次日凌晨3点,其进入第三家加油站时,看到里面有两男一女三名工作人员,随即掏出枪指着其中一名男员工,询问钱在哪,得知钱在柜台。“当时我脑子突然清醒了,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对,有幡然省悟的感觉,所以没抢就走了。”孙某说。 2013年8月13日,孙某在家中被抓获归案。 是否构成多次抢劫成焦点 庭审中,孙某的律师出示了四份新证据,分别是被抢加油站出示的收到孙某家人赔偿的收条以及被孙某掐住脖子的女员工出具的谅解书。 检方认为,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多次抢劫”,应当从重处罚。但与此同时,孙某在第三起抢劫中,自动放弃,构成犯罪中止,检方建议判处孙某四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某的律师则认为,孙某的三次犯罪都是基于同一个犯意,又都在阎村镇内抢劫,因此不应构成“多次抢劫”,而属于“在同一地点实施连续抢劫犯罪”。 对此,检方认为这属于律师单方面对法律的扩大化解释。 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最后陈述阶段,孙某连说了五个“对不起”:“我对不起国家和社会的培养,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对不起妻子对我的爱,对不起单位领导的信任,对不起我的教师身份。” 等待宣判期间,旁听席上孙某的母亲趴在座位上哭泣不止,一边哭一边自责:“他什么都不和我说,我一直也放心他,没想到惹出这么大的事,是我对不起孩子。”而孙某的父亲则一边叹息一边抹眼泪。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庭后追访 “不想让学生们知道我犯罪了” 庭审结束后,北京晨报记者采访了孙某。孙某告诉记者,自己的头发是在一周内变白的:“进了看守所之后特别后悔自责,觉得还不如死了呢。” 说起自己曾经的教师岗位,孙某告诉记者:“我不敢说自己是个好老师,但至少学生们都喜欢我,我在看守所里的时候还惦记着孩子们,不知道他们的体育课有没有耽误。”说到孩子,孙某情绪稍显激动。记者了解到,案发时,孙某结婚不到一年,并且正计划要个孩子。 昨天,由于曾在公安机关作证,孙某的妻子未被允许旁听审理。庭审结束后,法院特意安排孙某同妻子见面。妻子左手上戴着两个戒指,一个是自己的婚戒,一个则是丈夫孙某的,记者注意到,尽管看守所内不让佩戴饰物,但孙某仍在左手无名指上缠了一段白色的线。 见到妻子,身高一米八的孙某再也难以抑制感情,一下子跪在地上,向妻子说对不起。而原本强颜欢笑让丈夫别担心家里的妻子,也难以控制感情,声嘶力竭地哭了出来:“你在里面好好的,我等你,你出来之后还得给我孩子当爹呢。” 晨报记者何欣文并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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