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披露52名官员落马经历 贪腐轨迹首次公布
28日晨8时,一次不同寻常的纪委全会,在武汉市委会议中心举行。 会场的展板上,印着52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面孔,配有文字讲述他们的“落马”经历。其中,谢功卓、胡勤华、迟旭东……这些曾经位居要职者的违纪违法轨迹,都是首次对外披露。 对于参会的官员们来说,这无疑是一次触及灵魂、振聋发聩的警示。 谢功卓:从“失落”走向“失控” 2013年1月23日,刚刚过完54岁生日的谢功卓(武汉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戴着手铐,站在了法庭上。他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收受13家公司和个人贿赂人民币167万元、美元10万。 他的堕落轨迹,是一个从“失落”走向“失控”的人生悲剧。 时间回溯到16年前。1997年1月,谢功卓被任命为汉南区委副书记,那时他38岁。在这个岗位上一干10余年后,他却染上了失落的心病。他在狱中反省交代说:“这么多年,辛辛苦苦,而且得不到组织上认可,我觉得确实应该休息休息,所以对自己有些放松。” 从此,谢功卓的从政之路失去了坐标和方向。 2006年6月和8月,为在征地时得到照顾,武汉某酒店负责人,先后两次送去40万人民币和5万美元;通过为企业在汉南区承揽工程,谢功卓先后收受了某物业管理公司30万元,某污水处理公司5万美元、某保健品公司10万元、某实业开发公司5万元。 2006年4月,某房地产公司在汉南征地200亩建厂。汉南区委研究决定,已征土地价格不得低于每亩3.5万元。该公司负责人马上找谢功卓帮忙,要求地价从3.5万元降到2.5万元。 区委已经做出的决定,谢功卓置之不顾。他亲自出面协调,硬是破了区委的“例”,将这家公司征用的土地价格调整为每亩2.5万元。 谢功卓不仅无法拒绝金钱的诱惑,而且也极为看重仕途。自认为被“边缘化”,成为他日渐沉重的心病。在主政汉南的最后日子里,他变成了“手机书记”。办公楼里基本找不到他,不管是布置工作也好,工作人员请示汇报也好,几乎只能通过手机。 2008年9月,谢功卓“带着复杂的心情”调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到任后,他的精神状态更加低迷,在贪欲中迷失得越来越深。 2009年10月,某公司负责人宴请谢功卓夫妇,饭后送给其妻子刘某50万元人民币。这是他收到的最大一笔贿赂。他害怕被查,不敢存入银行。2006年前,他把钱放在办公室。随着金额的增加,他买了一个旅行箱放在母亲家里。2011年下半年,又买了一个小保险柜。 2012年初,随着他敛财的疯狂,又换成了中型保险柜。当办案人员打开保险柜时,里面存放有人民币112万元。 落马之后,谢功卓追悔莫及。他忏悔道:“是自己改变了人生的轨迹,亲手酿造的苦果,每当想起这些,常彻夜难眠,不禁落泪。” 胡勤华:伸手要“好处费”还讲价 2012年2月14日,情人节,武汉反腐倡廉暨治庸问责工作会议正在召开,而胡勤华就在这一天从会场上直接被带走,妻子陈某也同时被“两规”。 据检方指控,2000年至2012年,胡勤华在任汉南区副区长、硚口区区长、武昌区区长期间,个人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2万余元及大量外币。并伙同妻子陈某共同受贿人民币90万元。 办案人员透露:“胡勤华的贪腐还是比较花心思、讲技巧、淡化痕迹的,主要是通过其妻子和家人搞‘斡旋受贿’和‘利用特定关系人受贿’。” 时间回到2000年下半年,武汉一单位大楼准备装修,胡勤华的妻子陈某心里打起了小算盘。她要胡勤华出面打招呼,把工程交给在汉经营的深圳某公司。这家公司的老总是她的好友。 一个招呼,这家公司就顺利地把总价3000万的装修工程接到手中。为了表示感谢,公司总经理王某按工程总款的1%分两次送给陈某30万元。胡勤华知道了,不但没制止,反而说:“外面的行情都是3个点。”王某无奈,只好又追加了60万元好处费。 2009年2月,为感谢在某楼盘一期工程项目上的支持,一置业公司老板张某,送给胡勤华妻子一条价值不菲的项链,胡勤华推掉了。但他却意味深长地说,家里人还在做生意,以后你方便了,能够“关照”一下就行。 胡勤华所说的家里人,主要是指经营着两家广告公司的姨姐。这种关照一个月后便开始了。此时的张某,没有任何广告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仍然与胡勤华的姨姐签订了38万元的广告发布合同。 2011年初,该公司一处工地需要做围挡,张某又委托施工单位与胡勤华的姨姐签订灯箱及喷绘围挡广告合同。而这份价值63万元的合同,只是在工地围挡写上几个简单的公益广告标语。 几个月后,胡勤华到该公司视察,指着写有公益广告标语围墙的另一边工地强调,“围墙广告做得不错,那边也要‘整治’一下”。 对于这种再明白不过的暗示,张某心领神会,一份138.6万元的广告合同再次落到胡勤华的姨姐手中。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胡勤华在担任硚口区区长期间,先后向5家公司打招呼,让其姨姐承接到了418.5万元的广告业务,获利162.5万元。 “所有事情都是自己放松了改造,在人之常情的常态的表象下,不知不觉犯了错。”直到戴上镣铐,胡勤华才猛然醒悟。 迟旭东:“穷庙”里肆意官商交易 2013年5月6日,汉阳区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诉:“经查,从2005年至2012年,武汉市公交集团原董事长迟旭东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66万余元、港币20万元、欧元1.4万元及其他款物。” 人们一向认为,公交系统是个困难单位,曾连续多年靠结余的市长基金补贴“扶贫”。然而,“穷庙”里如何出了个“富方丈”呢? 这要从迟旭东的朋友谈起。 迟旭东有不少商人朋友,其中与其交往最密切的武汉某交通公司董事长李某和某物资公司的老板李某,堪称“铁朋友”。 2012年3月,迟旭东被市纪委“两规”,当办案人员打开他存放在交通公司李某那里的一只拉杆箱后,大吃一惊。里面满满当当塞着36万人民币以及大量港币、欧元、金碗、世界名表、贺岁金条。 迟旭东将这只拉杆箱交给李某时曾说:“这是我的身家性命,你一定要保管好。”迟旭东还让李某以其个人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并不断将其受贿所得交给李某存入银行,至案发,迟旭东共有400万元的定期存单和91万元的银行卡交给李某保管。 纪委办案人员说,官商交往本应相敬如宾,不能勾肩搭背。但是,迟旭东背离了这一原则,权力沦为商品。 2009年,已经离异的迟旭东与交往多年的某有夫之妇分手,对方索要300万分手费。迟旭东向某物资公司李某开口,要借50万。此时,陕西一企业正好要退出武汉公交物资公司,李某想接手这家公司在公交物资公司中的60%股份。 于是,一场交易便成交了。 李某成立了一家空壳公司,并且在迟旭东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了60%的股份。而他们之间50万元的所谓“借款”一笔勾销。 在迟旭东任公交集团董事长期间,李某共向他行贿人民币260万元及部分港币和欧元。而迟旭东也投桃报李,将公交集团汽车零配件供应、废旧车辆回收以及整车采购等业务全部交给李某经营。 迟旭东坚信,这些商人朋友是不会出卖自己的。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案发后,他的朋友们都在第一时间交代了向他行贿的问题。楚天金报讯文图/记者邬红波通讯员王江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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