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司法厅组织全省161家法医鉴定机构的1481名法医临床专业的司法鉴定人,参加了在河北医科大学举办的全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考试。根据规定,考试不达标的鉴定人,将接受统一组织的专门培训和补考,如补考仍不能通过将不能参加2014年的司法鉴定人年度登记公告。
据介绍,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详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该标准将我国原来人体损伤鉴定的三个标准融合为一个,将轻伤和重伤各分为两个级别,可有效解决损伤程度差别很大而被鉴定为同一伤情所引发的争论和误解,更便于对损伤程度的整体把握和综合判断,解决旧标准中衔接不畅的问题。(记者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