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酿成家庭悲剧 父母因儿子长期吸毒将其杀害
“儿子因长期吸毒向家人索要毒资不能得到满足,便虐待、辱骂、殴打父母及自己的妻儿。父母多次劝导无果,无法忍受遂合谋将亲生儿子杀害。”21日下午,南京法院公布了“2013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南京张翠英、周有贵故意杀人案被列入其中。 张翠英、周有贵之子周敏因吸毒向家人索要毒资不能得到满足,便长期无理取闹,虐待和殴打自己的父母及自己的妻儿。2010年5月10日夜晚,张翠英、周有贵在家中趁周敏熟睡之际,将其捆绑后移至厨房。张翠英持锄头打击周敏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张翠英、周有贵将周敏尸体埋藏于自家自留地桃树林里。 经法医鉴定,周敏符合头部遭他人用钝器多次打击致颅脑损伤而死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翠英、周有贵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有坦白情节。 2013年5月22日,张翠英、周有贵被抓获归案,二人归案后均作如实供述。南京六合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翠英、周有贵的行为其情可原,但二被告人共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触犯了中国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命权,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张翠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周有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此案件的主审法官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谢叶萍认为,被告人张翠英、周有贵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对二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现有的证据表明被告人周有贵不但参与事先的合谋,在犯罪过程中联系他人帮助捆绑被害人,而且和被告人张翠英一起埋尸灭迹。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虽小于被告人张翠英,但不宜认定为从犯。故对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周有贵应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谢叶萍表示,二位被告人之所以对亲生儿子痛下杀手,是一起毒品酿成的人间悲剧!毒品不仅让张翠英之子人格丧失、道德沦落,走上了不归路,也使张翠英的家庭破碎。此案以血淋淋的教训再一次向世人敲响警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记者 张楠) |
关键词:毒品,悲剧,吸毒,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