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旅游质监所动用公款上班组织员工打球健身
近日,有群众向市纠风办反映,市旅游质监所用公款到市体育中心租场地健身,甚至在上班时间组织员工去打球。市纠风办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人员找到市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从2012年4月开始,该所工会购买了一张体育健身卡,面向所里的24名在编职工以及2名非编职工,组织职工在周四下午和周日上午,到市体育中心球馆打羽毛球。2013年下半年以来,由于所里的工作任务较重,周四的健身活动有许多职工无法参加,因此周四的活动都较少进行。 该负责人是否说了真话?市民评代表调取了2013年6月以来,市旅游质监所在市体育中心羽毛球馆的场地使用记录,相关记录显示,该所至少20次在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使用了该场地,而非该负责人所说的“较少进行”。 调查还发现,市旅游质监所从2012年4月至今,差不多每隔三四个月,就会以该所工会委员会的名义,向市体育行政事业会计核算中心打入900元—4000元不等的款项。如果如该所负责人所说,2013年下半年以来,周四的活动都较少有职工去打羽毛球,那么,为什么还要继续打入相关的费用呢? 调查人员指出,虽然根据相关规定,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了开展各种职工文化、体育、户外健身休闲活动,但在上班时间组织职工打球,显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 市旅游质监所负责人表示,在上班时间组织职工打球的做法确实不妥,他们将立即停止这一做法。(市民评代表黄永平曾志强本报记者薄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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