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承包学校大门 能向学校要工程款吗
法律帮办——依法论曲直仗义辩是非 新乐市何先生来电咨询:我通过邻村一位村民介绍,分包了某大学校门及配套设施工程,除去人工费外,光材料费等我就垫资了二百多万元,至今该学校大门早已投入使用一年多了,可无论是该学校,还是中间人,都对工程款一拖再拖,迟迟不给我结算。据我了解,那位邻村村民是挂靠在某公司名下,与该校签订了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而我又通过分包合同拿到了工程,学校仍欠着该村民五六百万元工程款。现在,临近年关,农民工都向我讨要工资,我找该村民要工程款,该村民说学校不给钱,他也没办法,让我去起诉学校。请问:我能起诉学校讨要工程款吗? “法律帮办”汇总多方法律专家意见后答复:何先生可以起诉学校讨要工程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而且,该司法解释还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在本案中,某大学是学校大门的发包人,何先生是学校大门的实际施工人,学校已实际使用大门,视为工程已竣工。学校在工程竣工后仍欠工程款的情况下,何先生当然可以起诉作为发包方的学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帮办”免费法律咨询:13833457000; 13833457000@163.com;QQ群:305999568 |
关键词:承包,工程款,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