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纳谏,岂可设定好“监督动作”?
特约评论员 佘宗明 “电视问政”“网络民调”“述职直播”……近年来,开放式决策,在全国不少地方已渐成气候。广州也开创性地建立了“公咨委”制度———在民生决策前,须通过“公咨委”(全称为“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来征询民意、接受监督。 可日前,广州城建公咨委部分委员很“火大”:11日上午,他们原本将于讨论会上,讨论广州市交委提交的第二条BRT(即快速公交系统)的8套备选方案,可该方案临时推迟公布,许多委员是开会头天晚上或当天早上,才知道议题撤换,这引发他们在会上的集体炮轰。 市政建设前,提供多套方案,供“公咨委”讨论,以充分酝酿作为决策前提,值得称道。而在该BRT方案讨论前,广州城建公咨委还通过电视、微博等,提前发布了将开会讨论的信息。可就在BRT浪费消耗、性价比等争议热潮还没过去的当口,一纸“夜半鸡鸣”式通知,却骤然“搅局”,让委员们措手不及。 敲定好了会议时间点,却突然“爽约”,临时生变,对“为民众立言”的委员们来说,无疑是种不尊重。罔顾公众感受,只顾自说自话,这跟天津“乌龙限购”,如出一辙。无怪乎,委员们对涉事部门集体炮轰,公咨委一位副主任直言:“凭什么你说不讨论就不讨论?”“不让我们搞就不搞,那有什么意思?” 按理说,在公共决策的“准听证”阶段,要听取民意,就该拿出诚意,议题提前告知,资料准备充分,是起码要求。可涉事部门却出公众不意,临时“变脸”,说“资料补充需要时间”“来不及补齐”,将民众预期的博弈节奏“腰斩”,个中体现的自我本位,无疑与听计于民的诉求相悖。 一边摆出“开门纳谏”的姿态,一边却秉持“自个说了算”的心态,议题说改就改。这与其说是“敞开大门迎监督”,不如说是在种下“问政盆栽”,徒具观赏价值,也是给委员的议政热忱“泼冷水”。 实质上,这只是公咨委尴尬处境的映射。依照政策设计,作为非政府组织的“公咨委”,本该是民主监督的形式依托,是官民沟通的重要途径,其设立初衷,是利用“专业”优势提升监督效能,推动科学决策。可现实中,其“身份模糊”、权利虚置,使得它身陷“囧”境:因委员系兼职,开会大面积缺席成常态;经费由财政划拨,也让其独立性存疑;而其讨论的议题,也都由政府拟定,至于公咨委议题自主选择权,则被架空了。 许多委员的反映,堪为佐证:城建项目有很多环节,该从哪个环节让公咨委介入,值得思考,不能等胎儿八个月大了再问该不该生;希望市建委能提供2014年城建项目清单,让公咨委自己决定讨论哪些项目,由内部动议,而非官方指定……它们指向的,也正是公咨委“傀儡化”的焦虑。可以想见,在被设定好的监督动作里,委员们的建言空间,恐怕也是微乎其微。 开门纳谏,要想名副其实,说到底,须尊重民意,而不是“画地为牢”,给民意表达设限。议题必须“私人订制”,想变就变,建言方式也被框定,这充其量是摆民主的花架子,把问政当成写着“你好我好”的贺卡。这其实也是对“监督”的误读:监督不是“恩赐思维”下的“谏上”,而是在行使公民权利,敦促职能部门依法行政。 眼下,无论是“电视问政”,还是“聘社会监督员”,都迎来某种舆情困境:创设之初,备受期待,公众不吝掌声;可在施行过程中,它却显出苍白一面———有些时候,其“秀”的成分多于动真格;而配套问责机制的匮乏,也削减了其效力。到头来,台上是“民意代表”的炮轰,台下却是问题依旧。 |
关键词:开门纳谏,监督动作,征询民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