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名17岁女生宿舍产子 男婴疑被杀死(图)
制图李潇雪 华西都市报:小雨(化名)做了母亲,但这个17岁的女生却没有初为人母的喜悦,在宿舍里产子的她一度隐瞒室友,称自己只是来例假了。随后室友在室内的旅行箱里发现了一个身上还有脐带的男婴,但已不幸死去。目前,小雨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刑事拘留。 17岁女生小雨(化名)也许从来没想过,她的孩子会以这样的方式匆匆来到人世,然后又匆匆地离开。没有新生的喜悦,没有白衣天使的呵护,更没有亲人的怀抱和笑脸,孩子的双眼也许还未曾睁开打量一眼这个世界,便只能永远地合上。 1月6日,小雨在宿舍内生下一名男婴。医护人员赶到后发现,孩子已经死亡,且死亡原因疑似存在人为因素。目前,成都金牛警方已正式介入调查。 室友报警 紧急招来救护车病人谎称来例假 1月6日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期,星辉东路某居民小区,一辆救护车呼啸而至,让正在赶路的居民停下了脚步。 呼叫救护车的是住在该小区居民楼9楼的租户。“她们是一个化妆培训学校的学生,学校在这里租了房子当学生宿舍。”小区保安回忆说,120赶到后,才晓得是有女学生出了事。 “室友说她来例假了,情况很严重。”据当时赶到现场的一位医护人员说,病人叫小雨,躺在床上的她当时已经休克。而她的身下有大片的血迹,“她的室友说,小雨清醒的时候说来例假了,输点葡萄糖就行。” 接到病人后,在回医院的路上,医生对小雨因为月经而“休克”的说法产生了疑问。 再次求救 救护车回到现场旅行箱发现死婴 就在医生准备对小雨做进一步检查的时候,医院再一次接到了小雨同学的求救电话,而这一次,又要去救谁?再一次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小雨同学,只是简单地告诉医护人员:这次需要救助的是个婴儿。医护人员回到小雨的宿舍后,让现场人员吃惊的是,在一个旅行箱里躺着一个婴儿! 经过初步检查,箱子里是个男婴,身上还有脐带,但已没有了呼吸。通过小雨同学的描述和房间里大量的血迹,加之婴儿脖子上疑似橡皮筋的异物,医护人员猜测:小雨并不是因为来例假才大出血导致休克的。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医生当即报警。在随后对小雨的检查中,医生发现她有刚生产的痕迹。 昨日上午,记者赶到医院时,小雨刚出院离开。据病房护士回忆,就医时小雨的父母全程陪同,对陌生人提防性很强。“我们换药打针,他们都很排斥。”而观察小雨的情绪,一直很低落,不主动说话。 记者走访 宿舍室友全搬走警方已介入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小雨之前居住的宿舍,但是无人应门。小区保安说,“出事后,那个寝室的人都搬走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据了解,小雨所在的培训学校在该小区租了数个房间作为学生宿舍。记者根据知情人的指引来到另一间学生宿舍,门上贴着一张欠费催缴通知单,上面写着所欠金额为1088.40元,多次敲门后也无人应答。 随后,记者来到小雨此前上学的培训学校了解核实情况,一位30岁左右、自称学校负责人的女士明确表示:“没有这个人,没有这件事。” 另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小雨来学校一个多月了,但孕状并不明显,没想到会出这种事。 记者昨日就此事向金牛警方求证和核实,警方表示,目前已正式介入调查此事,但拒绝透露进一步的情况。 记者通过其他渠道得知,小雨因涉嫌故意杀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 如伤害孩子导致其死亡监护人将涉嫌故意杀人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说,小雨可能会面临法律追责。他说,新生儿的监护人对孩子有照顾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有能力但不履责,导致新生儿死亡,那么监护人将承担法律责任,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如果对孩子非但不予以照顾,反而做出伤害和有损孩子生命权益并导致孩子死亡的行为,那么监护人则涉嫌故意杀人罪。 “按照刑法,视情节轻重,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直至死刑。”陈军说,“但是,如果监护人当时并不具备照顾孩子的能力而最后孩子死亡,我觉得监护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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