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澡堂晕倒脚部受伤 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万廷化报道 1月7日上午,盖先生给记者发信息说:“我爱人带着孩子小莹(14岁)去澡堂洗澡,洗着洗着头晕,被下水道上边的铁格栅绊倒了,造成左脚大拇指、中指受伤,现在澡堂不愿意承担责任,我们希望给孩子讨一个说法。” 当日10时30分,记者来到大宏世纪新城盖先生家中。小莹盖着被子在床上休息,有气无力地说起了那天的事:“洗着洗着我晕了,走到门口的时候不知道咋回事摔倒了。摔倒以后的事情我也记不清了”。 小莹的母亲告诉记者:“1月4号夜里,孩子做完作业在家休息了一会,我们就去澡堂洗澡了。洗着洗着,孩子说头晕,就靠在我身上了。我扶着她往外走,快出浴室的时候,放在下水道上面的铁格栅把她的鞋弄掉了。‘呼通’一声,人就摔倒了。我跟服务员把她搀扶到外边以后,就掐她的人中、喊她的名字。她苏醒以后,服务员看到她的左脚流了很多血,就用塑料布帮她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后来等我爱人过来后,我们一块把孩子送到医院急诊室了。” 盖先生拿出诊断证明、门诊病历说:“经医生诊断,小莹的左脚中指挫裂伤有4厘米长,深达骨质,大拇指皮肤挫伤3厘米。两处伤缝了10针,当天医疗费就花了1000元。出事后,我们到澡堂跟老板说这个事,虽然孩子晕堂了,但铁格栅绊倒孩子、防护不到位,澡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医疗费、后期治疗费和营养费。” 11时许,记者和盖先生来到澡堂,见到了经理周先生。周先生说:“小莹晕堂是因做作业太晚并且没有好好吃饭。她晕倒以后,我们的工作人员还主动帮她包扎。要是我们的桌椅摆放不合格或者工作人员扶着她时摔倒了,那我们有责任。现在是她自己晕堂,并且是她母亲扶着摔倒了,我们不应承担责任。这个意思我与大姐(小莹母亲)说过了,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我们的责任。” 走出澡堂大门,盖先生向柳园口派出所报了警。他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给孩子讨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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