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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因受工伤左脑切除 富士康拒赔:人不是我的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9 17:2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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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多日弥漫着的雾霾退散,阳光可以直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的审判庭,庭审于9时45分开始,持续到中午1时才结束。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是2011年轰动深圳的遭“富士康”驱赶的“工伤员工”张廷振。

  当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廷振与富士康旗下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富锦深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之诉求。遭遇工伤后又获悉自己签署的劳动合同关系居然在惠州,富士康方面要求张廷振回到惠州验残才能赔付,双方就此事争执了两年多。在二审的开庭现场,张廷振的父亲张广德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赔偿,更希望劳动者能正义公正地维权。

  事发:刚升主管就遭遇电击

  事情回溯到2011年7月,鸿富锦深圳在深圳市招聘员工,张廷振应聘,考试后被录用,于当年8月4日正式上班,与鸿富锦深圳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职务为公司总部周边MTPC设备维修工程师,月工资4086元。

  2011年10月26日,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极其崩溃的一天,爸爸、妈妈、妹妹都赶赴深圳,因为张廷振出事了。

  妹妹张红玲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哥哥当时想把技术都学全面后就出厂。”哥哥在出事的前一天还把这个意愿告诉了爸爸。但是爸爸希望他为了女朋友在富士康里面工作。但是哥哥去意已决。富士康的领导为了挽留他,升他做主管,“谁知道第二天就出事了。”

  10月26日下午1时40分,张廷振在鸿富锦深圳龙华厂区内修理围墙上的射灯时,因公司未配备安全手套和违章指挥,不慎被电击倒,造成头部肺部受伤,送医院治疗,张廷振左脑被切除,右半身瘫痪,失语失忆。张廷振父亲找到鸿富锦深圳索赔,但对方不承认与张廷振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拒赔。

  现状:顶梁柱如今失语失忆

  “现在残废了,一辈子都需要别人照顾。”张红玲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哥哥1986年出生,大专毕业。出事之后,哥哥已经失忆了,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今天医生还问他知不知道张红玲是谁,他都只会说“哥哥”,因为妹妹张红玲每天都会对着他喊“哥哥”,“我已经照顾他两年了,我喊哥哥他就喊哥哥,我喊妈妈他就喊妈妈,什么都是乱喊的,跟着我喊。”

  张红玲告诉记者,哥哥当初来富士康,是因为他女朋友在富士康,“是家里面定的亲。”张红玲说,哥哥大学学的是机电一体化,毕业之后自己还学了电脑编程,还考了高级电工证,每天下班还学习。

  张红玲说,他们再次上诉不是为了谋财,只是为了得到应该的赔偿。她说,自己这两年都在照顾哥哥,已经有两年半没有工作了,现在房租都交不起了,欠医院的治疗费已经有十几万了。

  聚焦:事实劳动关系在哪

  关于张廷振维权的事情,争议的地方在于:他在深圳富士康工作,劳动合同却在惠州。

  富士康方面曾向媒体介绍称,张廷振于2011年8月4日入职基准精密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从事设备维护工作,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薪资关系所在地是惠州市。由于工作需要,张廷振入职后被派往深圳龙华厂区出差参加培训学习,在鸿富锦深圳上班,属于正常的支援。

  这一说法显然无法让家属接受,张廷振的父亲张广德就张廷振是否与鸿富锦深圳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向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被驳回。张广德又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张廷振与深圳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其诉求。张廷振的家人认为,张廷振遭遇一种合同陷阱,即人在深圳工作,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在惠州。

  18日,深圳中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依然集中在张廷振与鸿富锦深圳公司是否有事实劳动关系上。

  鸿富锦深圳的代理人则表示,张廷振与基准惠州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至于张廷振在深圳工作,是其与基准惠州公司履行劳动合同的重要表现,不能作为认定张廷振与鸿富锦深圳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沈婷婷)

关键词:富士康|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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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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