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太受雇推墙受伤 雇主与工头赔偿10万
法制网讯记者马超通讯员诸国新卢凤
雇几个小工推翻家里的旧围墙,不过百十来块的事情,可小工的肠子被推“断”了,要花多少钱买单呢?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市民杨某就碰到了这么一桩“倒霉”事,他为此付出了9.5万元的代价,而他雇佣的工头李某则支付了5千元赔偿款。 话还得从2012年6月份说起,杨某所在村要重新排水管,水管会经过杨某家的旧围墙,该面旧围墙长3米,高1.8米,早已失修,花点人力就可以推倒,杨某便想趁着这次机会整修一下。于是杨某找到包工头李某,让其找人帮他推翻围墙。 李某找来五名小工,包括六旬老太居某在内,大家分开站成一排,双手推着墙,喊着“一、二、三”,一起用力将墙往外推,很顺利地,围墙被推倒了。没多久,居老太感到腹部疼痛,向工头李某请假后提前回家。后因为实在难忍腹部疼痛,家人将其送进医院,经医院诊断,居老太腹部有外伤,消化道穿孔,弥漫性腹膜炎,为此,居老太一家花去19.5万元。 一同推墙的工人们都没事,居老太怎么就“断”了肠子呢?据居老太回忆,其他人都是双手推墙,只有她在推墙时借助了工具——一把铁楸。推墙时,居老太将铁锹头放在墙上,铁锹柄抵住腹部,大家用力推时,她也使劲推铁锹,着力点就在自己的腹部,这才导致她受伤如此严重。 对于居老太的这种说法,杨某感到十分委屈:“当时就顾着推墙了,没注意她是用这种方式推的,我们都没事,就她有事,唉,早知道我也不修这个墙了。”工头李某也是十分恼火:“事发后,居老太的儿子就过来打了我一顿,她自作聪明用铁锹才受的伤,跟我有什么关系。” 三方争执不下,居老太便一纸诉状将杨某和李某推上了被告席,经过江阴市人民法院法官调解,最终达成了由雇主杨某赔偿9.5万元,工头李某赔偿5千元,其余损失由居老太自己承担的调解协议。 本案最终的调解协议表明,雇主杨某比工头李某承担了更多的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居老太与杨某之间形成了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杨某与李某间是承揽合同关系的话,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雇主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杨某亲信熟人,贪图价格低廉,选择了没有资质的李某的工程队,才留下了隐患并为此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 |
关键词:赔偿责任|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