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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曝光儿子被打”警察岂能袖手旁观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17 09:0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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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10年前发生两起警枪误杀军警事件。就警枪误杀而言,在新闻监督日益广泛且深入人心的今天,这样的监督性报道属于负面报道。但是,比枪杀更让人惊异的是:报道的这名记者的儿子在家乡遭到暴力侵权,人身和财产都受到损害,最让人心惊且胆寒的是三个暴徒竟然当着警察的面施暴。而有维护公共秩序职责的警察竟然钻进轿车溜之大吉,置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不顾,如果这样都可以容忍,那有什么不可以忍受的?

  昨日(12月16日),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凤翔大街,商务部国际商报社一记者儿子被三人暴打,当时萝北县公安局一名警察也正在现场。为此,国际商报社一商务观察栏目组负责人表示要起诉这名警察“不作为”。

  事实上,警察放弃自己的职责,仅仅是让暴徒们嚣张得逞吗?仅仅是曝光萝北警界糗事的记者儿子人身受到伤害吗?不,除了上述的影响之外,事实上受到伤害的还有警察自己执法的尊严。公安部日前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3年2月,全国公安民警因公负伤51人,因公牺牲19人。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袭警事件频频发生,原因是各方面的,记者不多言,但在萝北发生的警察漠然冷对暴力事件就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法治下的和平秩序体现了整体社会最大的和谐需要,因此非法的暴力侵犯,损害着个体利益的同时,也是在损害整体的社会的正义和良知。

  保证当地治安是警察的职责,一旦出现治安案件,警察就应奉公执法,尽力作为。如果警察发现有治安问题却不处理、不作为,就有可能使原本潜在的犯罪变成现实的犯罪。其实警察的不作为,往往就是在变相鼓励违法人员施暴。

  那三个暴徒今天可以打记者的儿子,明天难道就不会更加肆意地挑战整个社会?而警察失守自己的职责,不仅是对违法的放纵,更是对执法威信的损害。而法律秩序威严的下降,正是袭警发生的原因之一。

  当一个人在应该受法律保护并且也有条件受到法律保护之时,却身受暴徒侵害,不仅会遭受肉体的痛苦,更会对社会感到失望,对正义失望,丧失对公权的信任。因此不作为行为,会使维护公共安全机关的严重丧失公信力。

  诚然,警察不作为现象,仅靠有关法规远远不够,因为《人民警察法》已对公安机关及其人员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作了规定和约束,对其不作为行为该如何处罚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是警察不作为现象仍有发生,就有待于通过相关制度加以解决。而公民通过诉讼让那些不作为的警察承担责任,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是遏止不作为的有效途径。

  打在记者儿子身上的拳头,也是打在这个社会身上;而面对暴力的冷漠,公职的失范,更是社会危险秩序的开始,警察同志啊,你的漠视不就是对你自己和你的子女的漠视吗?萝北县公安局凤翔镇北边防派出所接警人员16日晚表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调集警力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目前,此案正在全力侦破中。

关键词:儿子,警察,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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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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