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检察院案管办实现案件卷宗电子化
石家庄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为了满足案件管理各项工作职能要求,陆续为案管大厅配备了高速扫描仪、多功能复印(打印)机、电子印章打印机、自动装订机、办公电脑、碎纸机、铁皮柜、接待桌椅等办公设施。今年,该院案管办对所有受理的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全面实现卷宗电子化,提升了案件管理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案管人员受理案件后,将案卷全部扫描成电子版、统一进行案件编号、及时进行电子信息登记、拷取公安电子笔录、填写《案件受理审查意见表》,并及时将案卷卷宗、卷宗电子版、电子笔录等移送相关业务部门,由办案部门验收材料、填写《案件签收表》,形成完整、流畅的案件受理流转程序。案卷扫描保证每案必扫,方便承办人办案和律师阅卷,承办人可以查阅、复制电子卷宗内容,缩减了办案时限,缓解了人少案多的矛盾,极大地提高了业务部门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该院案管办共受理各类案件181件280人,通过实行电子卷宗,加快了办案节奏,侦监类案件办理时限平均缩减了2天,公诉类案件办理时限平均缩减了5天,减轻了业务部门的工作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有效提高了审查逮捕案件及公诉案件的办案效率和质量。 |
关键词:卷宗,案件,办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