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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要从抓线索初查入手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19 11: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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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们曲周县检察院紧密结合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大案率为100%,涉案金额共计480余万元。

  抓初查,努力转变侦查模式。转变“有疑点就动人”的传统办案模式,坚持通过秘密外围调查,获取可靠证据,力争把核心证据固定在立案前。一是做好线索评估。将线索排查分为四个阶段,即评估、筛选、分析、分流。拓展举报信件调查范围,对调查过程分阶段逐一分析结果研究对策,使调查与线索不断相互印证,层层递进深入,使相对简单的线索由于不断深入调查发展成为案件的有力突破口,从而加大线索的成案率。二是及时反馈,保障内外共同监督。制定并完善线索流程表,不断加强对各类分流案件处理情况的监督,确保线索处理结果的及时反馈。对各办案队查办的案件,督促办案人严格依照法定期限查办及侦结案件。对转出到被举报人单位的线索,督促单位纪检部门在一个月内对处理结果进行回复,并审查其意见的可采性。对局内存查、缓查的案件,定期梳理,寻找解决途径,实现此类线索流程的再循环。

  抓证据,全面提高办案质量。一是扩大证据收集范围,在初查阶段获取关键证据。如在办理某单位受贿案时,在初查阶段以该单位私设的账户资金往来情况为主要调查对象,通过走访多家银行、查询上百笔往来账目,获取犯罪的关键证据,从而顺利突破案件。二是抓好技术鉴定,确保证据的强化和固定。注重依靠司法会计鉴定,核对会计账目和银行调取的原始对账单,确定犯罪数额,固定好书证材料;依靠文字检验鉴定,提取嫌疑人笔样,与现金及转账支票背书进行对比,确定为嫌疑人亲笔,排除笔记伪造可能。三是创新手段,大胆尝试在搜查中邀请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在场见证,并在搜查文书上签字,进一步提高证据效力,减少后期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对侦查内容和证据的质疑。抓管理,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一是注重案件信息化流程。从线索初查开始,设专职人员实施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办案流程和信息反馈。对线索处理的分流、初查、立案、不立案、结案、存查、转出等各个环节,分别设立反贪的总表和各侦查队的分表,实行严谨的动态管理;以办案人为第一责任人,将线索的初查预案、安全预案、提请初查报告等逐一填写在网上流程中,进行逐级审批;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从立案到结案,各类法律文书在电子流程中都要做详细记载,并逐级审批。二是加强办案安全管理。在办案中,我院强化人权意识,与县医院建立“医检联动机制”,共处理各种应急情况9人次。三是加强对案件的反馈和跟踪。对每一件案件做到案后分析、提出建议、警示教育、座谈讨论和定期回访。

  (作者:郭书昌  系曲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反贪局长)

关键词:反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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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法制网
责任编辑:赵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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