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时代反腐举报信息的传播规律
全媒体实质上是采用文字、图像、动画、声音和视频等多种媒体表现手段传播媒介信息,使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等新媒体互相融合,进而形成的一种全新传播形态。在全媒体时代背景下,反腐举报信息传播不仅具有一般信息的传播规律特点,而且具有自身独特的传播规律特点。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反腐举报信息传播渠道的多元化。全媒体不仅包括诸如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而且包括诸如网络、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在全媒体时代背景下,信息传播渠道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关于反腐举报信息的制造、发布、传递、共享、反馈等一系列传播过程具有更多的选择渠道。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在全媒体时代,反腐举报信息传播渠道已经由比较单一的传统媒体传播渠道发展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互融的综合的传播渠道,从而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这就对检察机关反腐举报信息收集工作提出比较严峻的挑战,检察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全方位、全天候地对反腐举报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实现反腐举报信息收集工作不断朝着智能化、专业化和科学化发展。 二、反腐举报信息传播过程的梯次化。在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源越来越趋向于新媒体,即往往表现为一则信息首先是借助新媒体予以发布并迅速予以传播,接着在形成一定的舆论规模效应之后,传统媒体对此信息做出比较深入和细致地剖析和传播。因此,同样对于反腐举报信息传播过程而言,它也基本遵循这一信息传播规律,即往往由新媒体率先对涉嫌腐败的问题或者现象进行发布,而后迅速引起社会公众的密集关注并且迅速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规模,再由传统媒体继续予以深入地跟踪采访报道。从这一点看,在全媒体时代,反腐举报信息传播过程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主要呈现出层层递进的梯次化发展路径。这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进行职务犯罪防控提供了比较有益的启迪,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可以通过及时关注反腐举报信息传播的梯次化过程,及时采取相关的侦查和预防措施,逐步促使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朝着前置化方向发展。 三、反腐举报信息传播主体的大众化。在全媒体时代,尤其是随着新兴传媒技术的异军突起,使得全民参与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人人都是‘麦克风’、处处都有传播者”的局面已经形成,社会公众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信息接受者,而且成为信息的制造者、发布者、传播者。社会公众不仅可以借助传统媒体手段和平台来传播反腐举报信息,而且可以借助自身所掌握的新兴媒体去制造和发布反腐举报信息。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在全媒体时代,反腐举报信息传播主体已经由特定的媒体职业者扩展到非特定的社会公众,呈现出大众化的发展趋势。这对检察机关涉检舆情的研判和引导工作提供比较新颖的视角,检察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对反腐举报信息舆情工作进行科学分析,并且及时形成舆情分析研究报告,为检察机关依法、科学、高效参与反腐防控提供坚实支撑。 四、反腐举报信息传播内容的碎片化。全媒体极大满足了社会公众不断细分的传播需求,并且以前所未有的互动、实时和快捷方式闯入社会公众的感官世界。对于同一问题或者现象,由于个人所处角度、价值观念和利益需求不尽相同,社会公众成为千千万万个“二次信息传播者”。因此,这也导致反腐举报信息传播内容往往呈现出片面化、零碎化、细节化的显著特征,其并不能全面、客观、理性地揭示和表述所要举报的问题。从这一点来看,在全媒体时代,反腐举报信息传播内容已经有别于传统的“信件式”内容表述方式,呈现出碎片化的发展趋势。这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部门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库提供比较丰富的信息,检察机关反贪侦查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更加注意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情报信息库的建设,提供反贪侦查基础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反腐举报信息传播目的的复杂化。在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可以更好的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手段,依法维护自身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为达到个人的不良企图,通过借助全媒体手段来传播所谓的“反腐举报信息”。据某地检察机关不完全统计,2012年“网络举报”的真实率约为40%。从这一点来看,在全媒体时代,反腐举报信息传播目的由单一化向复杂化转变。这对检察机关科学分析反腐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比较重要的参考,检察机关需要全面、客观、准确分析反腐举报信息传播的主观目的,对反腐工作提出科学安排和部署,通过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秩序。 |
关键词:举报信|传播|反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