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惩治借款不还 信用社通风报信被罚一百万
法院惩治“老赖”,信用社却通风报信,在办理划拨存款过程中,拒不协助执行。针对弥勒市东风农村信用社的违法行为,红河州中院对该信用社开出了100万的罚款,并对该信用社主任作出罚款10万的罚款决定书。 近日,红河州中院在执行农行弥勒市支行申请执行云南省国营弥勒东风农场管理局借款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毫无还款诚意,多轮组织和解无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查询到东风农场管理局多个账户内存有现金,法院执行局随即派员紧急赶往被执行人开户行,请求弥勒市东风农村信用社协助划拨弥勒东风农场管理局的存款869万元。在办理划拨存款过程中,东风信用社向被执行人单位领导通风报信,造成被执行人单位几位领导到现场干扰执行。 按照银行划款程序,划拨款项最迟应该在第二天下午5点前到达红河中院账户,但事隔4天,划拨款迟迟没有到达法院账户。后经执行法官电话询问,该信用社以弥勒市领导不让其协助法院划拨该笔存款为由作了答复。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执行法官到东风信用社了解情况。信用社再次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被执行单位的几位领导再到现场要求执行法官不要划款。 针对该信用社通风报信、拒不协助法院划拨存款的行为,经红河州中院批准,执行法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出对该信用社罚款100万、对该信用社主任罚款10万的罚款决定书。(夏体雷郭晋跃纪文阜) (来源:云南网) |
关键词:借款|信用社|通风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