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私自卖房被妻子起诉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丈夫将夫妻共有房产过户给一女子后,妻子李女士起诉要将房屋要回。近日,顺义法院受理此案。 李女士诉称,2007年,他们夫妇买了一套商品房。2009年11月,赵先生私自将房无偿转让给汪女士。李女士认为,丈夫赵先生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转让给汪女士,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起诉要求确认赵先生与汪女士所签协议无效。 赵先生表示同意妻子的诉讼请求。但汪女士不同意,辩称自己与赵先生之间属于正常合法的房屋买卖交易行为,她与赵先生之前是恋人关系,她当时并不知道赵先生有妻子和孩子,以为赵先生是单身。她得知真相后,赵先生考虑到他们在一起生活多年,且她在北京没有居所,才将涉案房屋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出售给她。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关键词:赵先生|李女士|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