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想你,一会你陪我好吗?”高二学生小刘(化名)正和自己19岁的“男友”小五(化名)在商场购物时,手机里忽然来了这么一条短信。收到短信时,小刘正在一家店铺里试裤子,手机就由小五拿着,悲剧就从这条暧昧短信开始……
昨日,记者综合警方的案情介绍、当事人小刘的自述,以及现场目击者的描述,还原了整个案发经过。
质问
女生接学长短信激怒男友
3月24日下午接到暧昧短信时,高二学生小刘正和男友小五在康平县大东方商场购物,小五撞见女友收到这样的短信已不止一次。“那个发短信的男人到底是谁?是学校里的同学吗?还是哪个社会上的小混混?”小五越想越窝火,没等小刘试完裤子,他就一把拉过小刘质问。
小刘最终承认,给自己发短信的是同校的高三学生小立(化名),“可能小立有点喜欢我。”
小五愤怒到了极限,为了让女友穿得漂亮吃得可口,自己辍学打工在烧烤店加班加点工作,而女友却在学校和其他人“乱搞”,这让小五觉得“很没有面子”。
约见
商场内“地毯式”搜情敌
小五马上给发短信的小立打电话:“你发这短信什么意思啊?你现在在哪?有种就出来见一面。”
得知小立也在“大东方”,小五马上展开“地毯式”搜索,可一番寻找后小五发现被骗了:“你到底在哪?别玩花样!”
小立又说自己在康平九派广场。小五心想这么长时间小立一定找了“救兵”,便找了两个朋友来助阵。小五又去附近日杂店花5元钱买了一把水果刀。
当他从日杂店出来时,看到女友小刘正在急切地劝另一个男孩离开。
小五看女友竟然“袒护”情敌,更加怒不可遏,他拨通了小立的电话。当小立的电话响起时,相距不远的二人都看到了对方。
冲动
挥刀刺向情敌致其身亡
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小五拿出在日杂店里买的水果刀。小五的两个朋友见状上前要将小五和小立拉开,小刘也拦着小五让小立快走,可小立并没有离开。
小五挣脱了拉着他的朋友,向小立刺去。一刀、两刀、三刀……眼见小立出了好多血,小五忽然清醒过来,随即逃走。
商场附近两名清洁工将小立送到康平县医院并报了警。小立被诊断为静脉破裂,因受伤的位置特殊无法缝合,医院只能紧急为其挂了血浆并将小立转院送往沈阳市内大医院救治。
遗憾的是,小立因失血过多,在送往沈阳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
侦捕
姐姐领警察劝弟弟投案
接到报案后,康平县公安局局长王天明、政委李恒、分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张绍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组织刑侦大队和镇北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连夜开展侦破和抓捕工作。
办案民警围绕嫌疑人可能逃跑的方向和藏匿地点进行走访排查,并通过现场了解,很快找到了在康平县某高中就读的当事人小刘。小刘说,案发后小五曾给其姐姐小雪打过一个电话,但小五去哪了自己也不知道。民警立即找到小五的姐姐小雪,小雪承认小五已经外逃。
在小雪的带领下,民警在铁岭市铁岭县蔡牛乡小五姑姑家找到了藏匿在此的小五。当晚,小五在家人陪同下到康平县公安局镇北派出所投案。
-解析
情敌没有退却,进一步激怒了嫌犯
针对案件中一些细节,记者请刑侦专家进行了解读。
1.小五算不算“激情杀人”?是故意杀人还是伤害致死?
刑侦专家:首先,犯罪嫌疑人在撞见女友收到学长的短信前,并没有想伤害小立的预谋。虽然说“激情杀人”不是法律专有名词,但用来描述小五当时的心态还是很准确的。与情敌沟通后,情敌并无歉意和退却的想法,甚至暴露自己行踪并与小五在商场内捉迷藏,这进一步激怒了小五。
小五持刀向前时,情敌不退却的表现再次激怒他。但小五在盛怒之下并不一定有夺取情敌性命的主观故意,因此嫌犯或更多偏重于涉嫌伤害致死。
2.小五是否属于自首?
刑侦专家:自首情节在量刑时是从轻考虑的条件。此案中,警方劝说小五女友提供线索,再劝说小五姐姐带领警方争取小五,小五在最后关头投案,属于自首。
在实践中,警方经常劝说嫌疑人亲属协助警方,最终劝嫌犯自首。
3.小刘和小立的感情纠葛是否会影响量刑?
刑侦专家:严格说,这要看法院最终是否采纳。如果采纳,这就成了伤害杀人的因果关系之一。也就说,可能成为量刑的考虑条件之一。
-心理专家
受害人应冷静脱身
国家心理咨询师、心理学博士、著名青少年心理咨询专家黄鹤表示,这对小情侣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失误而导致悲剧令人痛心。被害人毫不退让,最终激发了嫌犯更为激烈的反应导致悲剧。事实上,嫌犯表现出激烈行为时,情敌一方应该冷静脱身。接下来请长辈出面调解,然后随着时间推移,等待嫌犯冷静下来再逐渐处理不迟。(《华商晨报》主任记者虞禄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