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体停车致车损保险追偿起纠纷
2012年3月的一天中午,郑某在合肥某城市酒店用餐时,将车辆停放在该酒店机械化立体车库内,谁知用餐结束后发现自己的车被损坏,维修费花去约1.3万元。郑某于是向投保的A保险公司申请理赔,A保险公司理赔后了解到,该城市酒店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公众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于是将该城市酒店、B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城市酒店赔付车辆维修费,B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城市酒店庭审中辩称,酒店已经投保公众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B保险公司则称,郑某在停车过程中自身存在过错,酒店与郑某存在无偿保管合同。车主郑某否认对操作车辆有过错,认为车库中有工作人员应当有义务巡查后告知车主,就可以避免后果的发生。至于“停车免费”一说其不予认可。 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B保险公司和城市酒店向A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10000元,由B保险公司承担其中9000元,城市酒店承担1000元。郑丹丹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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