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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女童学骑马时马场落马身亡 父母获赔106万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2015-12-15 1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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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岁女童贝贝(化名)学骑马时坠马身亡,其父母将北京克来务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和驯马师吉某告上法庭,索赔116万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顺义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连带赔偿贝贝的父母经济和精神损失等共计106万余元。

  诉马场驯马师索赔

  今年5月17日上午,殷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带贝贝去被告公司的马场上课,贝贝在教练吉某的带领下骑马训练。大约十分钟后,杨女士发现贝贝已被吉某抱至一旁的地上,昏迷不醒。经法院查明,贝贝未抓马鞍,在慢速骑行的过程中马匹受惊,致使其从马上摔下。贝贝落马后,又被所骑马匹踩踏其右脑后耳根部,随即昏迷,后被送往医院救治。5月19日,贝贝不治身亡。

  事发后,殷先生夫妇起诉称,被告养殖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并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事发后又没有任何医护措施,应担责。同时,吉某理应在课程开始前对马匹的状况进行检查,其明知马匹最近多次摔下儿童,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要求法院判决两被告需连带赔偿共计116万余元。

  两被告均否认担责

  被告马场否认与吉某存在雇佣关系,辩称是把马房租赁给对方使用。至于吉某与原告是否存在购马、饲养、养马以及马术培训,马场不知情,因此无需担责。

  吉某的代理人则称,原告之女坠马本属意外。孩子落马后,吉某及时采取救治措施。而杨女士将孩子一人置于训练场地向教练免费学习骑马,直到孩子摔下马昏迷后才出现,未尽到完全的监护义务,存在重大过错。

  法院一审判赔106万

  法院认为,被告公司无资质为他人提供场地进行骑马教学,涉诉马匹事发前已经造成其他人员落马,公司本应对该马严格管理,但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就坠马事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

  而吉某明知涉诉马匹事发前已经造成其他人员落马,仍选择该马匹进行教学活动,以同意贝贝骑乘的方式,确认其认为所佩戴的护具足以保障其生命安全。再次,贝贝在落马前未手握马鞍。因此,吉某在提供骑乘培训的过程中,未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两被告对贝贝的死亡后果均存在过错,判决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6万余元。

关键词:精神损失,驯马师,死亡赔偿金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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