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涿州警方成功破获“9·10”抢劫杀人案
日前,涿州警方成功破获“9·10”抢劫杀人案。11月12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被民警从黑龙江押解回涿州。 9月10日,涿州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受害人朱某某的尸体在一出租房内的冰柜内被发现,其银行卡被刷走现金99万元。 案发后,涿州市公安局抽调30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经过连续十昼夜紧张工作,专案组锁定相关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寇某、王某、张某、孙某、刘某、任某、程某等八人。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待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归案后再进行全面收网。 通过工作,民警得知孙某某已逃往黑龙江,随即赶赴黑龙江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木兰县等地。经过26天的异地艰苦工作,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最终于11月5日13时许,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一出租房内将孙某某(男,31岁,黑龙江拜泉县人)抓获。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在定兴、涿州两地对其他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集中收网。至11月6日晚,该案其余6名犯罪嫌疑人寇某(男,27岁,廊坊市固安县人)、张某(男,19岁,定兴县人)、孙某(男,19岁,定兴县人)、刘某(男,19岁,定兴县人)、任某(男,18岁,定兴县人)、王某(男,33岁,涿州市人)被抓获归案,程某在逃。 经审讯,7名犯罪嫌疑人对各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与受害人朱某某存在巨额债务关系,后朱某某多次向孙某某催要,孙某某便产生“教训”受害人朱某某的念头。9月10日,张某、孙某、刘某等人在邱庄社区一出租房内等候。孙某某将受害人朱某某约到出租房后,示意张某等人将受害人朱某某用胶带、电线等进行捆绑。孙某某待张某等人离开后逼迫朱某某说出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密码,后用保鲜膜将朱某某头部进行多层缠绕致其窒息死亡。第二天,孙某某将朱某某卡内99万元刷走,将朱某某尸体藏匿于出租屋内的冰柜里,后逃至黑龙江绥化市一出租屋内藏匿。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审讯及在逃人员的抓捕工作正在进行中。 |
关键词:抢劫杀人,犯罪事实,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