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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检方集中惩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来源:河北法制报 作者:牛继芬 2015-11-12 09:5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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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着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立案侦查该领域职务犯罪71件112人,涉案金额756万余元;组织专题巡回宣讲78次,开展专项预防调查55次,接受涉农项目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06次,制发专题检察建议41件。

  我省检察机关注重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借助报刊、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我省检察机关大力宣传国家惠农扶贫政策,积极宣讲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同时,紧盯资金使用管理,定期深入财政、农业、林业、土地、民政、扶贫等部门和各个乡镇,详细了解惠农扶贫资金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排查各类惠农扶贫职务犯罪线索。沧州市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市2013年以来19亿元涉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38件。

  我省检察机关加大惩治力度,突出查办重点案件。围绕退耕还林、粮食补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基础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小专项”行动,严厉惩治贪污、挪用粮食补贴款、土地补偿金和相关的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有效保障各类惠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张家口市检察院共查办涉农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和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5件22人,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6.2%。唐山市检察院先后查办了滦县滦州镇西双山村党支部书记佟某在该村拆迁过程中受贿200万元,遵化市刘备寨乡副乡长高某、农林站站长孙某及7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同贪污12万元等案件。

  我省检察机关坚持惩防并举,有效防范职务犯罪隐患。积极推行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三个一”工作机制,通过办案、警示、制度规范三管齐下,帮助发案单位和职务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堵塞制度漏洞,推动专项工作向社会综合管理延伸。通过设立村级预防联络员和检察官服务站,实行项目建设全程监督和预测预警,以及将预防调查作为排查线索和案件初查的前置手段等方式,切实提升预防教育、预防调查、罪案分析等工作水平。石家庄市检察院对市财政局近三年全市惠农支农项目资金账目进行了调取分析,以民政扶贫和农机补贴领域为重点,将22个基层检察院划分为5个小组,积极开展异地相互预防调查,取得良好工作效果。

关键词:惠农,职务犯罪,工作效果

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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