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开展涉财政部委托资产案件执行活动
记者从海南高院获悉,为依法保护国有资产,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结合海南实际,海南高院将开展涉财政部委托资产案件执行专项活动。8月11日,海南高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刘诚、审委会专职委员曾繁深与来自银行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共商专项活动的部署。 经初步清理,目前涉财政部委托资产进入海南法院执行的案件共计83宗,涉案标的额约12.8亿元,均为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执行年限最长的有24年。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上述委托资产必须于明年底全部处置完毕。为此,相关银行请求海南高院依法加快推进案件执行进程。 农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王起鸿说,近年来海南三级法院在维护银行合法权益,促进金融行业发展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尤其是针对这批涉财政部委托资产案件的执行,海南高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反应,重视当事人合法诉求,从维护金融秩序的角度出发,开展专项清理,制定执行方案,积极化解金融风险。 海南高院院长董治良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指示。副院长刘诚亲自担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高院执行局经讨论研究后,形成了具体方案。今年8月至12月,海南三级法院将分调查摸底、集中清理、督导检查、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开展涉财政部委托资产案件开展执行专项活动。这83宗案件分布在全省14家法院,范围广、情况复杂,要充分运用查控系统和查控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及时采取有力的执行措施,依法做好财产处置工作,并及时拨付。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坚决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惩戒,涉嫌犯罪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合法债权得以最大实现。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暂时无法执行的,也将依法定程序及时作出处理。 曾繁深表示,要把这次专项活动与最高法院涉金融案件、涉党政机关不执行生效裁判案件、打击拒执罪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穷尽执行措施,加强协作配合,通过不定期联席会议等方式研究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摸清案件进展情况。不胡来、不乱来,每宗案件要制作具体执行方案,一案一方案,逐步落实细化到每个执行法院的执行员手中,确保专项活动出成效。 |
关键词:委托资产,执行措施,高院,执行判决,执行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