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贞坚受贿案牵涉广:取证超百人 卷宗装满两推车
15日,菏泽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站在审判席,听到了人生中最具转折意义的消息——当天上午,潍坊中院公开宣判,认定他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作为曾主政一方的官员,他凭手中的权力大肆受贿,而兑现的大多是官位。县委书记卖官敛财,给当地官场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靠时间来慢慢消除。而今我们需要做的,是思考该案的警示,制约权力防止“一言堂”,杜绝官帽买卖案件再发。 卖官敛财 被中组部通报 现在回过头看,很难说2006年升任菏泽市巨野县委书记对刘贞坚来说是福是祸。 任县委书记没多久,诱惑便不停在眼前招手。他分管干部工作,当地一些想“进步”的干部拿着钱找到他。 刘贞坚没有抵挡得住。用他自己的话说,开始对这些人能不见就不见,逐渐地,对地方、对人都熟了,一些钱款就留下了。 弦松了,欲望大肆膨胀起来。2007年初至2012年春节期间,刘贞坚收受下属41笔共739万余元贿赂,为下级谋求职位晋升。 同为“职务调整”,诉求却五花八门。检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人想干乡镇或部门一把手、有的想留任实权部门,还有人想到条件好一些或者离城较近的乡镇任职。 受贿款有的直接送给刘贞坚,有的送给他的妻子,而对妻子的收受行为,刘贞坚都知情。 2014年12月,中组部通报了四起买官卖官案件中,刘贞坚买官卖官案排在第一个。通报中称,山东省有关部门已督促对刘贞坚案中37名行贿买官人员给予处分。 不论买方还是卖方,美梦都已惊醒。 曾认为虽然收钱 但提拔的都是“能官” 综合各种消息分析,刘贞坚被查应当经过复杂的心理活动。 省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显示,刘贞坚曾有抵触情绪。本案公诉人之一、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徐翠兰回忆,几乎每次与刘贞坚见面,他都会说自己虽然收钱提拔他人,但所提拔的干部还是有能力的。“用他的话讲,就是自己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强、有提拔可能的干部的钱,并没有不正当履行职责。”公诉人反复解释法律规定,刘贞坚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 这种转变体现在法庭上,就是刘贞坚十分配合。庭审时他话语不多,对起诉书内容、检方出示的证据均无异议,没有为自己辩护。 “看到这个数目我也是触目惊心”,他自我剖析,反思自己法治意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不知道一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失去自由之身的刘贞坚应该听说,自己的犯罪轨迹已被拍摄成警示教育片。多地政府部门网站都可以找到组织观看《刘贞坚腐败案件警示录》的新闻。我省一位观看过警示录的干部回忆,片子讲述了刘贞坚的受贿路线图、行贿人如何投其所好等,“提醒自己为官要清清白白做人”。 严重败坏社会风气 成量刑考虑因素 最终,刘贞坚受贿858万被判无期徒刑。 这不免让人想起近期在我省法院宣判的另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和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这两人受贿金额均超过千万元,最终两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7年。刘贞坚受贿额相对要少,同样认罪悔罪,为何判处无期徒刑? 潍坊中院在判决中提到:刘贞坚大肆卖官敛财、权钱交易,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依法应予严惩。而据省检察院微信公号公布信息,该案“牵涉面太大、涉案人太多”,仅取证对象就超过100人;开庭前15分钟,该案所有44本卷宗和41张同步录音录像光盘装了满满两辆小推车,缓缓推进法庭。 “量刑不能只看金额”,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良玉说,要综合考虑受贿数额、是否共同犯罪、是否主犯、社会影响等。 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师周啸天说,据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刘贞坚的受贿数额显然达到了这一标准,而且数额不小。(本报记者 马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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