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兰州福鑫植物纤维公司法人满生福行贿受审
为获取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原兰州福鑫植物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满生福,以“兰州福鑫造纸厂”的名义,伪造相关证件骗取奖励资金572万元。为表示感谢,满生福先后向甘肃省工业信息委员会循环经济处副调研员万景峰行贿80万元,向皋兰县工信局单位行贿23万元。昨日,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的满生福在兰州中院受审时,当庭表示“我认罪”,该案未当庭宣判。 伪造证件骗取奖励资金572万 2013年10月下旬,办案机关在侦办皋兰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简称皋兰县工信局)原局长张爱银涉嫌滥用职权案时,发现了原兰州福鑫植物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鑫公司)法定代表人满生福的骗取淘汰落后产能补助资金的犯罪事实,遂依法对满生福展开调查。经查,出生于1966年的满生福,于2001年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了福鑫公司。公司成立后,满生福却是一个厂子挂两个牌子,分别是兰州福鑫植物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和兰州福鑫造纸厂。2007年,福鑫公司被关停。随后,满生福向当地工信局申报补助资金,并先后获得10万元的补助金和45.55万元的企业安置费用。 2011年5月,满生福在得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有补助资金后,遂根据福鑫公司的相关证件,以“兰州福鑫造纸厂”的名义,伪造、变造政府、工商、国税、地税、国土资源等相关公文、证件后,通过甘肃省皋兰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违规申报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间,满生福分三次领取到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572万元。 补助到位为表感谢行贿103万元 在此期间,满生福经人搭线,联系上了时任甘肃省工业信息委员会循环经济处副调研员的万景峰(另案处理),并且于2011年七八月份,满生福以帮忙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为由,在兰州市张掖路附近,送给万景峰30万元人民币。2011年年底,在违规领取到部分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后,满生福又以感谢费的名义,送给万景峰50万元人民币。2012年春节前,满生福在违规领取到部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后,又以感谢费的名义,通过皋兰县工信局局长张爱银,送给该局23万元人民币。 2013年10月,因张爱银案归案的满生福,在侦查机关不但交代了自己骗取资金的犯罪事实,还向侦查机关交代了其向万景峰行贿的犯罪事实。 随后,皋兰县法院以单位受贿罪判处皋兰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罚金10万元;以滥用职权案罪判处张爱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以单位受贿罪判处张爱银免于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万景峰涉嫌受贿案,2015年3月1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目前尚未宣判。 法庭受审当庭表示“我认罪” 昨日,满生福站在兰州中院刑事审判法庭受审,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满生福均无异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满生福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违规申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情节严重;且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谈到,满生福的行为助长了社会上权钱交易的不正之风,请法庭综合全案作出判决。 对此,满生福称“我认罪”。满生福的辩护律师则提出,满生福在归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西部商报 记者 樊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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