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刺绣被估60万元天价 分文未得还搭进3万元
在吉林省梅河口市的李忠梅眼里,一件尺寸可观的《清明上河图》刺绣,能卖个万儿八千就很不错了。然而,合肥一家文化公司,却估出了60万元的“天价”,并称可帮他到海外交易。交了3万元运作费后,李忠梅等到委托服务到期后,却发现绣品还躺在这家公司。她想讨回绣品,还得把合同和运作费收据还给公司。李忠梅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不收费的运作还是收费3万元 李忠梅花了三年时间,绣成了一幅长5.57米,宽52厘米的《清明上河图》,之后她将绣品放到网上找买家。去年2月,合肥安徽雅德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下称雅德公司)业务员王某,给她打电话说,可以不用预先缴费帮她卖绣品。李忠梅动了心。 今年1月8日,李忠梅带着绣品来肥找到雅德公司。该公司称,绣品如果走国外市场,大概能卖到60万元。不过想把作品运到国外去卖,得先缴纳3万元运作成本。如成交,则将这笔钱抵入后期佣金中。当天,双方签订了委托服务合同书,期限为3个月,佣金按绣品成交价的15%结算。不过,合同中的一个附加协议写明:“若藏品未能成交,则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要取回未成交绣品得归还合同收据 合同订立缴费后,李忠梅多次询问绣品的交易进展,不过答复都是不确定的。今年2月初,王某告诉李忠梅说,他们公司的王经理,把藏品带到新加坡去了,但买家只愿出价28万元多点。虽然与60万元差距较大,但李忠梅告知王某愿成交。 2月11日,李忠梅再次询问王某进展,王某称得等到2月15日才能确定。2月15王某又称估计得到年后了。 转眼三个月的服务期到了,但刺绣还躺在雅德公司。该公司要求李忠梅来肥将绣品拿回去,但前提是“把之前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及收据,都交还给公司。”4月8日,李忠梅再次来肥,起先她拒绝归还合同及收据,但对方坚持称“这是公司的注销程序,不然就不能退回绣品。”后来李忠梅只好将合同及收据交还回去,换回了绣品。 客户疑绣品未出国涉事公司拒应答 李忠梅怀疑,雅德公司在服务期内压根就没将绣品带到新加坡寻求交易。她表示,对方和她签署委托服务合同的目的不是佣金,而是为了骗3万元的运作费。而收回合同和收据,就是为了消灭证据。 李忠梅还说,她曾在服务期内到该公司,索要绣品的出关记录、海外展示洽谈照片等,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李忠梅说,自从和雅德公司签了合同交了钱后,除了王某曾和其通过几次电话,该公司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确实在帮她运作。 昨日下午,记者和王某取得了联系,但对方称已被公司开除,现在这事和他没半毛钱关系。记者又问,3个月服务期限内公司是怎么运作的?王某称:“你问公司吧。”随后,记者又联系上该公司一位王总,对方先是默认了身份,但记者一询问李忠梅的事,对方又说记者打错电话了。接着又称,自己不知道这事,不接受采访。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律师:公司应出示服务证据要收据做法不合理 对此,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朱政律师说,从委托服务合同权利义务对等层面来看,雅德公司收了李忠梅的钱,就应提供销售藏品策划的活动、藏品出关、展览、交易等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据。而且,雅德公司在委托服务合同期限到期后,要求还回合同及收据才退还藏品的行为,也非常不合理。 不过朱政也表示:“合同里有些对李忠梅很不利的条款,比如附加协议里约定,若藏品未能成交,则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李忠梅仍签署了合同,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朱政提醒市民,在签署一些法律文书时,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条款,避免草率签字后发生纠纷,陷入维权困难的境地。 目前,李忠梅已报警,并将情况向税务部门作了反馈。她说自己保留了委托服务合同和运作费收据的复印件,会筹钱起诉雅德公司。(齐美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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