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河北:有虐童、吸毒、酗酒等恶行者不得收养儿童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4-11-28 16:31: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记者28日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等地民政局将开展儿童收养评估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家庭收养儿童须经第三方评估,如果收养儿童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存在虐待儿童、家庭暴力行为,以及吸毒、酗酒等恶行,将不准收养儿童。

据河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石家庄市民政局、张家口市民政局、承德市民政局、魏县民政局被列入有关评估试点单位。这些地区家庭收养儿童,须由第三方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经济状况、婚姻状况、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学历学识、品德品行等开展评估,评估不合格不能对儿童进行收养。

除了经济状况等指标,试点地区还将探索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考虑被收养人情况和影响收养人抚育被收养人能力的其他因素。按照方案,如果收养儿童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存在虐待儿童、家庭暴力或其他针对儿童的违法行为,有吸毒、酗酒或暴力犯罪行为的,收入或经济能力不能负担家庭生活的,有身体或心理疾病影响其对被收养儿童适当照顾的,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都不能收养儿童。(记者齐雷杰)

关键词:收养儿童,吸毒,恶行,被收养人,家庭暴力,评估指标体系,心理疾病,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