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欠缴182万水费 判决后仍不缴费被限水
欠缴水费上百万元,在法院判决缴费后仍置之不理。27日,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发布通知,12月2日起将对欠缴182万元水费的赵哥庄社区实施限时供水,12月4日起将对欠缴224万元水费的中黄埠社区实施限时供水。 27日,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发布消息,将从下月起,陆续对赵哥庄社区和中黄埠社区实行限时供水。据了解,赵哥庄社区自2006年12月开始欠缴水费,至今年10月已累计欠费182万多元;中黄埠社区自2009年8月开始欠缴水费,至今年10月已累计欠费224万多元。 对于两处城中村高额欠费问题,供水单位曾多次进行催缴,但一直没有结果。无奈之下,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进行欠费催缴。3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中黄埠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海润自来水集团水费124万多元。4月,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赵哥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水费106万多元。虽然判决已经下发半年多,但两个城中村社区一直没有履行,依旧拖欠水费。 对此,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计划于12月2日起对赵哥庄社区实施限时供水,12月4日起对中黄埠社区实施限时供水。限时供水期间,每天10时至11时定时送水1小时,以保证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在正式执行限时供水之前,供水单位也请欠费户尽快与海润自来水集团联系,协商解决补缴欠费,避免因限时供水给生活造成不便。联系电话:868076536。 据悉,对于青岛市的欠水费用户,经青岛市有关部门批准,供水企业可以对欠费用户依法实施限时供水。具体而言,供水企业会提前30日对欠费用户张贴《催缴水费通知》,对逾期未缴费的用户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于限时供水前48小时张贴《限时供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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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中村,限水,水费 |
责任编辑: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