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生病时“大哥”付医疗费 为报答5次帮运毒
因生病时一位“大哥”曾为自己交付数千元医疗费,出于报恩之心,保安张某竟然先后五次乘坐大巴替“大哥”将冰毒由成都运送到烟台。近日,烟台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财产10万元。 今年20岁出头的张某是外地人,独自一人在成都谋生。2009年,张某生了一场大病,多亏他之前认识的一名“大哥”胡某为他跑前跑后,交付了数千元医疗费。出院后,张某出于感激,经常和胡某在一起玩,后来,在胡某引诱下,张某开始吸食冰毒。 2010年春天,胡某找到张某,让他帮助把一个小音箱从成都送给烟台一个叫孙某的人。之后,胡某又找到张某,让他带点东西到烟台给孙某。张某问要带的东西是什么,胡某告诉他是冰毒。张某这才知道,第一次送的小音箱里应该也有冰毒。 张某落网后,检察机关指控,其于2010年底至2011年夏秋之间,在明知是毒品的情况下,先后五次乘坐长途公共汽车,将冰毒藏匿于随身物品内,由成都市运送至烟台,分别交付给胡某指定的毒贩。被告人张某共运输冰毒1900余克,从胡某处获赃款一万一千余元。(陈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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