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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网上征婚起纠纷连杀两人 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2014-09-01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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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在星光水晶城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赔偿两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各24193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5月,被告李某与妻子登记结婚,两年后育有一女。女青年王某于2009年入住购买的花园北路星光水晶城小区,后其好友郭某同住该处。2013年六七月份,李某以未婚身份登录“世纪佳缘网”,与在该网站征婚的王某结识,后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同年八月,王某得知李某已有家室,遂意识到被骗,二人产生矛盾。

2013年8月24日20时许,等在王某家外的李某,见郭某先返回家中,便乘机跟随其进入。因郭某要求李某离开发生争吵,郭某给王某打电话,李某遂持匕首捅刺郭某多刀致其倒地,王某接到电话后即返回家中,看到郭某昏倒在地欲拨打电话,为防行为暴露,李某又持匕首捅刺王某多刀。李某清理现场血迹后于次日10时许携带王某、郭某手机等物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均因心脏破裂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隐瞒已婚事实,骗取被害人王某感情,因其发现被骗二人产生矛盾,后李某跟随与王某同住的郭某进入其家中,因郭某要求其离开发生争吵,后持刀随意捅刺郭某多刀,因随后回家的王某看到郭某昏倒在地欲打电话,李某产生杀害王某之念,又持刀随意捅刺王某多刀,致二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某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赔偿两被害人的亲属经济损失24193元、24193元。

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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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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