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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携带有易燃标志防晒乳 拒绝地铁安检强行冲关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郑亿周琪宾 2014-07-16 08: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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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4日晚,一女子因在杭州地铁一号线九堡站拒绝安检,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公务,被地铁警方行政拘留7天,并罚款200元。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公布了这起事件的全程监控。

  监控显示,上午9:57,女子走近九堡站的闸机验票口,路过安检仪时,她没有拿下包。走到闸机面前,一个男保安拦下女子,请她把包过一下安检仪,女子拒绝把包放进安检仪,而是打开挎包,让保安检查。保安往包内看了几秒钟,很快拣出一瓶160毫升装的某品牌防晒乳喷雾。

  从这瓶防晒乳产品成分说明来看,这种防晒乳由超过30种化学物质构成,且有显眼的火焰标志,说明是易燃物品。地铁分局民警说,“我们不是不许乘客随身携带防晒乳,而是不许带含有易燃成分的防晒乳。”

  保安认出易燃标志,跟女子指出这一点。

  女子说了句“我看看”,顺势把防晒乳拿回手里,直接转身,冲进闸机验票口。近旁一个女保安上前阻拦,但被女子甩脱。

  9:58,男女两个保安追到闸机验票口内侧,拦住女子,不停劝说。女子对保安指指点点,嗓门很大,意思是保安没资格没收她的私人物品。

  10:09.女子不顾保安阻拦,下了自动扶梯,这时地铁工作人员也上来帮忙劝阻,但女子完全听不进去。

  10:14,一趟往湘湖方向的列车进站。女子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就上了车,女保安拦不住,只好也跟上车。地铁分局的两个民警找到女子,在九和路站,半拉半劝地让她下了车。

  10:16,九和路站。女子站在两个民警身边,情绪相当激动,往身后民警的左肩狠狠打了一拳。

  10:17,女子被民警带走。

  经调查,女子姓侯,26岁,山东人,山东一家贸易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

  这也是今年杭州地铁1号线加强安检工作以来,首例因拒绝安检,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阻碍执行职务,而做出的行政处罚。

  据她跟民警交代,她觉得安检仪的传送带每天有这么多人的包往上放,很脏,所以不想把自己的挎包放上去。

  7月5日7路车放火案发生后,杭州地铁也迅速加强了对乘客携带液体的安检力度。现在杭州地铁各站,都装备有类似电子秤的“台式液体安检仪”。安检人员发现乘客背包中有液体,会要求乘客把液体取出,放到这台设备上。

  这种液体安检仪,不需要接触液体,只要通过测定待测液体的介电常数和电导率,就可以判断其易燃易爆性,如果被测液体安全,检测仪的液晶屏上就会显示“√”,如不安全,则会显示“×”。

  地铁公安再次提醒,希望乘客冷静地配合安检工作,为杭州平安尽一份力。

  包括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和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单刃、双刃、多刃刀具。

  主要包括弹药(各种炮弹、子弹)、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所以,过年时大家带着烟花爆竹,就不能坐地铁了。

  其中各类手枪、步枪、冲锋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钢珠枪、催泪枪等,特别要注意的是,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等也都一律在违禁之列。

  械具则主要包括警棍、手铐、电击器等。

  自从去年年初,杭州地铁一号线的安检工作进入常态化,关于哪些物品不能带上地铁的问题,快报已经反复报道了多次。鉴于这次侯某的过激行为,本报就这个问题,再提醒一下大家。

  以下八大类违禁品,是绝对不能带上地铁的,包括:

  这个包含的东西很多,常见的有氢气、一氧化碳、甲烷、天然气、汽油、柴油、酒精、油漆、香蕉水、双氧水等,带有这些成分的物品都不能上地铁。比如,氢气球就不能带上地铁。

  ①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

  ②爆炸类物品。

  ③管制刀具。

  包括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如氰化物、水银、剧毒农药等。

  ④易燃易爆物品。

  ⑤剧毒物品。

  ⑥腐蚀性物品。

  ⑦放射性物品。

  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 

关键词:安检,易燃,防晒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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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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