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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陕西一公务员吃空饷:公务员不能兼职才是硬道理

来源: 福州晚报 作者: 2014-06-04 1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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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务员兼职这个问题而言,仅仅惩罚当事人是不够的,还应该问责单位领导”

有网友反映,陕西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1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县水资源管理办负责人分析,王某的妻子没有工作,全家靠王某一个人的收入维持生活,家庭情况困难,所以才可能利用其他时间赚取外快。(6月2日《华商报》)

公务员兼职不影响单位工作,显然,不能是单位领导说了算。单位领导替兼职公务员说话,其实也为自己说话,因为单位人员在外兼职,领导明显负有一定责任,如果兼职还影响工作,领导的责任更大。因此,就公务员兼职这个问题而言,仅仅惩罚当事人是不够的,还应该问责单位领导。遗憾的是,该单位领导未见被问责,还站出来为兼职公务员辩解。

在笔者看来,家庭困难不是公务员兼职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是,其一,从当事人到其单位领导都没有把相关法规真正放在眼里。实际上,从《公务员法》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都禁止公务人员在营利性组织中兼职。然而,无论是公务员本人还是其所在单位,都对相关法律缺少应有的敬畏,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有报道披露,去年10月至今,已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00多人次,可见,公务员兼职很普遍。

其二,恐怕与该单位人多事少有很大关系。据悉,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是县水务局一个下属单位,有公务人员40余人。笔者在该县水务局官网看到,的确现有干部职工43人,该机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实施和监督检查。一个县水资源管理办竟然有40多个工作人员,令人吃惊。而很多地方的县水资源管理办工作人员基本在十几人到二十几人。

该单位的编制人数、实际人数是否合理,似乎才是公务员兼职真正需要说清的问题。(冯海宁)

关键词:兼职,吃空饷,水资源管理,王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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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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