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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院力推“诉非衔接”机制 诉讼外化解纠纷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4-05-29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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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百色5月29日电 (记者 林浩)面对各类社会纠纷案件增长的态势,如何减少群众打官司的成本、缩短解决纠纷的时间、合理高效利用审判资源是当前全国法院面临的难题。广西正尝试通过大力推广“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破解这一难题。

在29日召开的广西法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试点经验推广现场会上,来自广西各地的司法精英及相关厅局的负责人们纷纷赶到百色田林县学习相关办案机制。

广西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蒋浦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进入深度转型期,各类民商事纠纷源源不断地涌入法院,占到法院所有受案数的90%之多,使得法院不堪重负。以广西为例,2013年广西法院受案数首次突破30万件关口,但审判一线办案人员并未相应快速增长,这不仅使法院超负荷运转,在客观上也滋生了久审不决、久拖不执、积案居高不下和审判质量下降等问题,影响到法院的司法信用和审判的公信力。

鉴于此,蒋浦说,法院有必要借助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用大幅提高调解撤诉率的手段扭转被动局面。

作为开展“诉非衔接”机制的全国试点法院,田林县法院2007年以来便探索通过“农情乡解”、“农事村办”等措施尝试在诉讼外解决纠纷,该院还建立了“便民速裁点”、“交通事故联动调解中心”等机构为民众开展诉前服务。

“群众纠纷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不仅要支付大量费用,还要花许多精力和时间打官司。如果我们通过诉前调解机制,组织相关部门、社会团体、案件当事人等坐下来认真谈心,通过司法确认形式让当事人达成协议,这样就能很快捷地解决矛盾,省心、省力又省钱。”田林县法院院长周祺祥说。

事实上,自开展“诉非衔接”尝试以来,田林法院已经在诉讼外解决了7974件矛盾纠纷,节约了近10年的司法审判资源,帮群众节约诉讼费1754.28万元。

蒋浦表示,社会矛盾既需要司法来定分止争,也要充分考虑伦理、习俗、民间习惯等因素的制约,只有将一部分社会矛盾还原到社会范畴内,才能分门别类化解纠纷,同时推动社会治理手段与方式创新。

蒋浦称,今后广西各级法院将推广田林的经验做法,努力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特邀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员队伍。在和解工作中,也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同事、亲友以及调解衔接工作站点等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和实质性解决。

关键词:法院力,矛盾纠纷,诉非衔接,基层自治,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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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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