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还赌债上网买来气手枪 蒙面抢劫金首饰获刑
男子为了偿还赌债,就上网买来气手枪、烟雾弹、手套和面罩,蒙面持枪抢劫珠宝行。昨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林某志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3年11月,19岁的林某志因没钱还赌债,就上网购买气手枪、铁锤、匕首、防割手套、烟雾弹等作案工具。一个月后,林伟志闯进岩溪镇某珠宝行,抢到了一些黄金首饰。 林某志后来慌不择路,钻入一条排污涵道里。民警冲进排污涵道控制住林某志。民警认定林某志丢弃在现场的气手枪为枪支。(记者 黄树金 通讯员 黄从余 林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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